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4-146569 成文日期: 2024-04-28
发布机构: 衢州市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4〕12号 统一编号: ZJHC00-2024-0005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09: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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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解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本通知发布后,《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21〕18号)同时废止。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政发〔2024〕12号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