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4-151455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发布机构: | 市气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现就《衢州市气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衢气规发〔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 和《浙江省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浙气发2021第13号)等规定,衢州市气象局对2024年11月30日以前制定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纳入全面清理范围的2件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明确了继续有效、需要修改、废止和失效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具体为:继续有效2件,需要修改0件,予以废止0件,宣布失效0件。
三、施行日期
《通知》为每隔两年一次的全面清理结果的公布,主要内容为宣布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失效的文件目录,为尽快废止主要内容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不衔接、不适应的文件,经局党组集体审议通过后,自印布后30日起执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衢州市气象局
联系电话:0570-3049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