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23-140833 成文日期: 2023-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文件编号: 衢住建函〔2023〕96号 发布机构: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08 16: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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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华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稳定衢州房地产市场的建议》的提案(第26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关系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我局将持续做好“保交楼、稳民生、促发展”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并结合我市实际,探索新发展通道,转型新发展模式,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一、提升交易服务水平

(一)打造安全畅通的交易全流程

持续深入推进便民利民服务,畅通房地产交易全流程,将房产交易从单一合同网签向挂牌房源、查找房源、选择中介、评价中介、资金监管等上下游环节延伸。一是拟建设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存量房源监管服务系统。提高存量房源透明度、规范经纪行业管理,形成集房源信息、交易撮合、资金监管、合同网签、产权登记、中介信用评价等房屋交易全生命周期便民服务,目前该系统正在进行财政评审;二是创新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引入金融服务机制和司法公证监管,在全省首创二手房资金监管尽职调查,合力打造多部门参与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同平台,为群众提供安全的房屋交易服务。自去年8月上线以来,共办理二手房资金监管350余件,监管金额超过3亿元;三是提升部门协同能力。基于市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网签合同实时推送各部门,打通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税款缴纳、不动产登记等系统,建立以网签备案合同为依据的按揭贷款、纳税、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房地产监管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房地产信息发布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市住建局、市资规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公开房地产市场重点信息,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目前市住建局网站平台已建立市场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向群众公示商品房、二手房成交数据,商品房预售和销售情况等信息,实时对本日、本周、本月、本年度的商品房及二手房交易数据(面积、金额、均价等)进行公示,实现对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的实时监测。二是加强房地产风险防控建设。围绕房地产开发项目全周期管理和预警处置业务主线,在省建设厅“房地产风险智防”应用框架下,我市全力推进增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能力。一方面全面部署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制定出台了《衢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通过招标形成监管银行库,构筑了涉及预售、网签、工程建设、产权登记等多部门的数据协同清单,实现线上签订商品房资金监管协议、远程监控工程进度,自动获取监管账户资金动态和发送资金拨付指令,打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全流程线上智能化监管模式。另一方面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在系统中设置预警规则,智能识别和防范资金账户支出异常、超进度拨付、未审核擅自拨付等问题,研究建立自动锁定功能,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预警处置能力。我市资金监管系统自去年9月26日上线以来,实现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100%纳入监管。三是建立房地产类信用档案。2022年3月,制定并下发《衢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建立中介信用评价模型,通过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源监管服务系统实时公开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以及信用分值、不良信息等,促进经纪行业的自律和良性循环。根据《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要求物业企业每年需要在浙里物业服务监管系统中申报信用等级评定,并按照评定要求对物业企业进行评级。

(三)加大银行业金融支持力度

近年来,人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坚决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决策部署,采取积极举措,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人行衢州市中心支行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差别化房地产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做到政策范围内的“两个最低”:贷款利率执行最低。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同期LPR-50基点,目前已执行最低利率3.70%;二套房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LPR+60基点,目前已执行最低利率4.80%;首付比例执行最低。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执行30%。同时,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做到两个“应贷尽贷”: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应贷尽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贷尽贷。

二、健全住房发展体系

(一)加快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市住房供应体系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虽住房数量总体充裕、居民住房自有率较高,但逐渐出现供给结构性不平衡和住房资源分配不均的新问题、新需求。住房制度发展转型不仅要解决好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还需要推进人地钱挂钩,将土地供应与人口流动联系起来,将人口流动与财政转移支付联系起来。

一方面,我市住房供给存在结构性不平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民需求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市场需求表现为刚性和改善性并举,不少购房人开始倾向于选择大面积、大平层、低密化、高标准的住宅,市场供给开始由原先单一普通住宅为主,向调整增量结构转变,相继涌现出国风澜园、星月宸庐、兰园等搭配排屋、高标装修的品质小区,但在供给区域、住房价格、住房户型等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供需不匹配;另一方面,我市住房资源分配不均,按照电力大数据统计结果全市城镇住宅空置率高达20%以上,部分人群名下有多达3-4套住房,而不少低收入以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短缺问题仍较为突出,需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予以保障。

随着我市城市能级逐步提升,产业引进进度加快,人口转移不断增多,人才政策持续加码,要逐步完善形成市场化供应与保障房供应相结合、购房与租房相结合的住房供应“双轨制”,既要满足居民有房住的需求,也要满足人民住得好的需求,既要迸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也要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同时为顺应人口流动趋势、促进人口集聚,住宅土地采用有重点的供应方式,综合板块购买居住需求、库存情况、基建设施配套等因素,以销定供、精准供地,将供地指标用在实处,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另外通过财政转移扎实推进大搬快聚,引导偏远山区库区等自然条件较差的村庄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城、中心镇梯度转移,改善人民群众住房生活水平。

(二)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在住房供应方面,我市以市场供应为主,2022年市区供应商品住宅4690套(不含安置住宅)、52.34万㎡。从上市住宅面积来看,90㎡(含)以下的1493套、占比31.8%,90㎡-144㎡(含)的2763套、占比58.9%,144㎡以上的434套、占比9.3%;从上市住宅申报备案价来看,10000元/㎡(含)以下的245套、占比5.2%,10000-20000元/㎡(含)的2200套、占比46.9%,20000-25000元/㎡(含)的1993套、占比42.5%,25000元/㎡(含)以上(叠排、联排、合院等)的257套、占比5.5%,基本做到了涵盖各个户型段和价格段,能够满足不同经济水平层次和不同住宅类型偏好的居民购房需求。

在住房保障方面,我市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2023年,全市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915户,其中市本级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少于900户。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过程中,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衢政办通〔2021〕62号)、《关于印发〈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新(改)建操作细则〉的通知》 (衢住建办〔2021〕83号)、《关于建立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联动机制的通知》(衢房发办〔2022〕1号)等文件,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结合我市特点,充分调动和发挥用工量大的重点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作用,以重点企业员工宿舍和人才公寓为主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增存并重,优先存量利用,结合未来社区、人才公寓项目适度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截至2023年5月,实际已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158套,完成“十四五”目标的61.6%。2023年计划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0个(备注:政府投资项目4个,社会力量投资项目6个),3067套,主要服务于市区产业园区企业员工和引进的各类重点人才。

(三)高质量培育优质中介组织

为了更好地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提升经纪人员职业技能,根据社保局和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公布2023年衢州市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衢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和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将开展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员综合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拟对新建商品房销售人员和二手房中介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培育优质中介机构。

三、推动城市人口集聚

(一)科学谋划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2021年以来,市民政局先后开展四次实地调研,谋划科学合理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完成《衢州市区划调整提升城镇化率的分析和研究》《共同富裕背景下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与思考》《以人口集聚为导向的行政区划调整调研报告》《衢州市山区乡镇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调查与思考》,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思路。

(二)持续推进人口城镇化建设

我市持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加快人口集聚专项行动,以人口集聚为主题、整村搬迁为抓手、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为落脚点,加快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023年,我市计划完成偏远零散自然村整村搬迁171个、搬迁人数1.8万人以上。目前,我市已完成自然村整村搬迁140个、搬迁人数13649人,达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中目标。

1.做好搬迁工作精准摸排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资规局,根据1166个空间规划考虑总体搬迁自然村的分布情况,统筹空间规划、区划调整、重大项目征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宅基地复垦利用、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库区搬迁等工作基础上,重点考虑偏远山区、库区、人口数量偏少、产业发展困难等因素,发动各县(市、区)积极做好前期摸排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围绕搬迁类型、推进阶段、安置进度等关键指标进行周调度,形成搬迁月通报、季评价机制,营造追赶超越的浓厚氛围。

2.推动大搬快聚稳步推进

一是瞄定目标不动摇。按照“70%进城、20%进镇、10%进中心村”的导向,梳理形成全市701个拟整村搬迁自然村名单,共涉及78个乡镇(街道)5.4万余人。二是规划人口集聚大方向。现已明确“8+36”共富集聚点,并完成控规编制,计划按照现代社区建设标准建成8个万人集聚区和36个百亩搬迁共富安置点,其中,今年计划开工27个、完成1个(龙游县),2024年开工7个,2025年开工8个,2026年开工2个。三是出台搬迁集聚政策。市级层面已制定形成“1+3+N”配套政策(征求意见稿),“1”是《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3”是《关于促进农民集聚共富 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若干举措》,“N”是各专项领域支持政策。

3.保障搬迁群体生活质量

目前,6个县(市、区)已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人口集聚相关政策,如常山县推出农民“集聚券”,龙游县迭代“暖心十条”2.0版,推出“公农贷”“零首付”“创业贷”“养老补贴”“医疗补贴”等暖心措施,为集聚农民“留下来、安下心”提供保障。

四、加强土地计划供应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市资规局于2023年初编制了《衢州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涉及住宅用地52宗,面积4157亩,供应计划对相关宗地拟发布公告的时间按照季度进行了计划安排。同时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主要受地块条件、周边配套、城市规划、市场需求、政策管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根据《限制用地目录》,市区单宗住宅用地不超过14公顷,县(市)不超过7公顷。具体地块的建设开发周期根据相应的建设管理要求进行设定,一般要求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周期为36个月。在出让金缴纳时限方面,一般要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价款最迟不超过一年,市区一般设定为4-6个月缴清。

在土地出让环节,我市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信息公示、经营性用地网上交易等制度要求,加强土地出让计划管理,落实土地出让公告审查,强化土地出让公告动态监测预警,禁止违规设定竞买条件,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土地市场环境。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