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3-138778 成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机构: 衢州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3〕14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生态开发“标准地”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 16: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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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衢州生态开发“标准地”改革试验区的批复》(浙政函〔2023〕36号),现将《衢州生态开发“标准地”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生态开发“标准地”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


为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建立“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生态开发标准,破除生态产品“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难”等问题,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共富新模式,经省政府同意,设立衢州生态开发“标准地”改革试验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生态账户”为基础,以“两山合作社”为平台,全面推行生态通、产权通、配套通、信息通、金融通、共富通的生态开发“标准地”模式,全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共富浙江模式和全国典范。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的有机统一,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推广生态资源全流程标准化开发模式,探索生态占补平衡改革,形成保护优先与合理开发良性互动局面。

——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协同发力,完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政策制度体系,不断降低生态资源开发交易成本,创新生态产品金融模式和机制,构建形成生态产品权益交易市场体系。

——生态反哺,生态共富。坚持取之生态、反哺生态,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又反哺绿水青山。突出强村富民、共同富裕,不断完善“存入绿水青山、取出金山银山”的收益分配机制,打造低成本、易复制、可拓展的生态富民模式和案例,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与共同富裕示范建设协同创新模式全面建立,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建成村统资源、县统运营、市统服务的“两山”合作开发运营体系,“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农村闲置半闲置资源有效盘活,建成可招商的生态“标准地”开发项目200个、可持续的生态共富村100个、可推广的生态共富产业6个,带动全市村集体和农户年度增收3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生态账户”体系建设。

1.建立“生态账户”核算评价标准。开发“生态账户”数字化应用场景,应用卫星遥感等天空地一体多元异构数据,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生态产品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建立生态调节服务功能量分析预警和监管机制,探索开展基于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资源“生态地价”、项目“生态影响”、产品“生态溢价”核算标准,建立“生态账户”综合评价机制,探索各类生态资源流转交易公允价值计算模型,积极推进基于“生态账户”资产评估和生态评价的金融创新,探索基于“生态账户”的生态占补平衡市场交易。

2.创新“生态账户”资源归集机制。应用“生态账户”数字化应用场景,摸清各行政村的闲置半闲置低效资源现状,有序推进确权登记、发证到户、经营权分离,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纳入“生态账户”,实时关联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实现“生态账户”对资源权益的实时追踪、随时查询、即时交办。创新资源流转归集“线上+线下”模式,统一流转归集闲置半闲置低效资源,整合形成权属清晰的“生态资产包”。

3.构建村级统资源、县级统运营、市级统服务的“生态账户”开发模式。各县(市、区)成立“两山合作社”,统筹“生态账户”登记资源开发运营,统一编制县域内生态资源合理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生态资源合理开发管控机制,谋划建设可招商、可授信、可共富的生态“标准地”开发项目,针对产业共性需求做好基础设施标准化配套。市级成立生态产品交易服务中心,统筹全市“两山”合作开发的产权服务、招商服务、交易服务、金融服务和政策服务等。建立市县一体、部门联动的招商机制和项目落地决策咨询机制,适时探索生态环境权益统一交易市场和生态数字资产交易市场。

4.创新“生态账户”富民强村机制。建立“生态账户”资源资产入股分红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生态资产包”入股“两山合作社”开发项目,享受固定租金收入并获取“期权”,资源被开发后“期权”转化为项目股权,按合同约定由“两山合作社”给予收益分红或保底固定分红。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生态账户”将租金和分红分配到相应农户,其中分红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作适当提留。探索村集体资金参股“两山合作社”开发项目机制,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政策支持资金入股“两山合作社”开发项目。实施百个生态共富村典型案例培育,每村通过“两山合作社”改革年度增收不低于30万元。

(二)探索推行生态“标准地”开发模式。

5.建立生态资源开发标准。制订出台《衢州市生态“标准地”开发建设指南》,探索推行生态通、产权通、配套通、信息通、金融通、共富通的“六通”标准。建立“生态通”标准,按照“避免破坏生态、生态损害最小化和生态占补平衡”原则,建立项目开发生态影响评价机制,纳入项目落地决策咨询,并适时探索建立生态占补平衡指标库,对生态资源开发生态影响进行指标平衡。建立“产权通”标准,深化“三权分置改革”,探索经营权证颁发机制,对矢量数据不清的林业等生态资源探索推行折股量化改革。建立“配套通”标准,按照特定资源的特定开发方向,建立通路、通电、通网、通水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配套标准。建立“信息通”标准,探索村庄营商环境评价、精准招商、精准选地等算法模型,推进生态资源开发供需双方信息精准对接。建立“金融通”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对“两山合作社”的生态“标准地”开发工程进行整体授信,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EOD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对市场主体经营生态“标准地”进行项目授信,生态“标准地”招商成功后的项目授信率达到80%以上。建立“共富通”标准,完善“存入绿水青山、取出金山银山”生态共富分红机制,确保村集体和农户共享发展成果。

6.创新生态资源开发模式。对接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全市重点开发资源“一张图”,全面摸清适宜光伏投资、抽蓄投资、整村开发、民宿产业、林下经济、现代农业、固碳增汇等资源空间底数,对生态资源合理开发进行智能计算、仿真模拟、整体研判,每年滚动谋划一批生态产业项目。按照资源开发计划和项目开发需求,适当提前归集各村相应“生态资产包”,统筹做好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套,每年建成一批生态“标准地”开发项目。统筹编制全市生态产业图谱,绘制各类细分生态产业招商地图,全面归集行业头部企业投资动态信息,创新“标准地”项目精准招商和精准授信机制,每年落地一批行业头部企业投资项目。培育“一县一业”生态共富产业,探索与村集体和农户增收直接关联的共富产业发展模式。

7.推进标准化开发配套改革。制订出台《深化国资改革推进“两山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范“两山合作社”功能定位、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明确县域内生态资源“一级市场”由“两山合作社”统筹开发运营。探索建立支持标准化开发的绿色信贷融资担保机制、绿色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绿色贷款贴息制度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奖励制度。制订出台生态“标准地”开发授信、生态产品抵(质)押和生态信用报告制度,建立逾期贷款抵质押物公开处置交易市场,健全“国担”“省担”“市担”和县级财政、平台公司、合作银行风险共担机制。探索建立生态“标准地”开发保险保障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保险产品。探索整合政策资金支持标准化开发,各县(市、区)探索建立生态共富政策资金池,投资生态“标准地”基础设施配套,入股生态“标准地”开发运营,分红收益分配给相应村集体和农户。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和收益归属。探索生态保护修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结合林业碳账户,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与用能权、排放权的区域性挂钩抵消机制,率先探索国家重大生态建设项目的碳汇成效监测评估。

(三)稳妥开展生态占补平衡改革试点。

8.开展生态占补平衡试点探索。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生态功能占补平衡机制,将森林碳汇等生态资源纳入到平衡机制中,开展项目级GEP核算,对新建项目执行生态调节服务价值量动态平衡机制,允许通过建设经批准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现占补平衡,允许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实施替代补偿。探索建立生态占补平衡试点项目的政策扶持机制,适度放宽生态占补平衡试点项目在限制开发区的落地门槛。允许生态敏感地区在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不提高环境负荷前提下,实施既有项目“腾笼换鸟”。

9.探索生态占补平衡交易市场。试点县建立生态占补平衡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经批准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得“生态积分”,实施破坏或占用生态资源的开发项目使用“生态积分”。“生态积分”以项目级GEP核算中的调节服务价值量为依据进行计算。建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库,实行自补平衡的从项目库中匹配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完成履约。建立“生态积分”储备库,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得“生态积分”,统一纳入储备库。实行交易平衡的可从储备库中购买“生态积分”,也可从市场主体“生态账户”中购买“生态积分”,由“生态积分”售出方代为履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两山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制定实施分工抓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定期性会商、清单化推进、闭环式管理的工作机制,将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改革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及时向省政府上报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指导的事项,积极争取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的支持。

(二)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向上对接,争创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谋划建立四省边际生态产品交易服务中心,探索构建区域性生态环境权益统一交易市场,鼓励各县(市、区)与省内其他县(市、区)开展生态占补平衡交易。市县财政加大政策资金和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支持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省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财政等省级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先在我市开展用能权交易、碳普惠交易、水权交易和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等改革试点,形成支持改革落地落实的政策合力。

(三)加强金融支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贴息贷款和风险补偿政策。积极与省内外各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争取省级产业基金投资衢州市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资源合理开发和生态产品交易。

(四)加强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模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试点建设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附件:1.衢州生态开发“标准地”改革试验区重大工程

2.衢州生态开发“标准地”改革试验区重大改革


衢政发〔2023〕14号关于印发衢州生态开发“标准地”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