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3-137609 成文日期: 2023-03-22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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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31 16: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旅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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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现就《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实施办法》主要制定依据如下:根据《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乡村民宿提质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2021-2025 年)》要求,为加快等级民宿发展,把衢州民宿打造成为展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和推动共同富裕的“金名片”,结合本系统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特制定《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

二、编制过程

本《实施办法(试行)》于2023年2月起草初稿,分别多次召开由系统相关处室、单位和文旅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市场管理处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周边地市联动沟通、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现状分析等前期工作,完成了《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3月8日,市场管理处就《实施办法(试行)》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稿发给局相关处室、及各县(市、区)文旅局,广泛征求意见,截止3月14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后续分别完成了法律顾问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3月17日经党委会审议通过。最终形成《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经局长李纯浩签发后,于2023年3月22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以浙江省文化厅制定印发的《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浙文旅市〔2021〕1号)为框架,根据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发展实际作了适当补充和增加,使之更符合时代性、更具有操作性。

《实施办法》全文分为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等级民宿日常监管两部分,包括等级民宿认定程序的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受理申报后的推荐规则;初评、终评、审核、批复的主体、流程;等级民宿日常监管的部门职责划分及监管内容做了明确的要求。

四、实施日期

《实施办法》的印发日期是2023年3月22日,自2023年3月22日起实施。

解读机关: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姚清影 878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