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3136197287/2023-135590 成文日期: 2023-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2年度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17: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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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36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88991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细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及执法信息等内容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机制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一)围绕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信息主动公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围绕政府质量工作、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发布、大商贸政策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构建局办公室协调落实、业务处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共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件),其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同时,对涉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布结果反馈,全年共发布征求意见稿6件,均在征集意见时间结束后公开结果反馈。

(二)聚焦民生领域,强化信息沟通互动。按照“规范、公开、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着眼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及放心消费建设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民生工作,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部位的政务公开力度。2022年共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药品工作质量抽检计划、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放心消费单位公示名单、投诉举报分析报告等政府信息32条。紧扣稳定社会预期和回应群众关心,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政策解读力度,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优化解读效能,全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等途径发布相关政策解读51份。同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强化与民众的沟通互动,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社会反响良好。

(三)坚持高效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为目标,严格落实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制度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网上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现场申请等多种政府信息申请渠道,明确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形成程序规范、实体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时规范办结。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培训,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事务办理》等课程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借力媒体资源,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方面,紧扣数字化改革,积极构建全系统新媒体传播矩阵,主动纳入省市场监管局与省药监局政务新媒体矩阵群,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效能。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共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428条,被浙江药闻、衢州发布等转载52条,累计阅读量超65.5万人次,其中《严查!这家水果经营单位被处罚5000元!》《关于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落实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倡议书》《买到抗原后,自测如何做?结果怎么看?赶紧点进来》等民生类推文单篇阅读量均超2000人次,较好满足了市民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持续加强与中国网、中国市场监管报、浙江日报、衢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等国家、省、市各级媒体合作,发挥媒体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在媒体刊登报道297条,其中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10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1

(七)总计

2

1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党委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对照工作要求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政策解读形式上仍以文字和图解为主,创新不足;依申请公开答复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平台有待优化。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我局将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主动工作、宣传引导,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丰富解读形式。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在推动共同富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农贸市场建设等民生相关政策上创新解读方式,利用动漫、短视频等更利于互联网传播和群众观看的形式形象地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展示。二是健全工作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引领,增强主动公开的实效性、依申请公开的针对性,积极构建公开、解读、互动有序衔接、协同共存的公开工作体系。三是完善平台建设。在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丰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专题专栏,更好地激发政务新媒体政策宣传、便民利民的积极作用,确保公众便捷获取需要的信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