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4810 成文日期: 2022-09-28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2〕16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9-29 16: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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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政府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原则,聚焦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持续创新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全力打造数字变革桥头堡,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贡献更多衢州力量。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省级重大改革、重大应用全面贯通,在四省边际城市中率先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城”“掌上办公之城”“掌上治理之城”。引领驱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等领域变革,“智享生态牧场”“共富林业”“零废生活”等10个以上特色应用全市域推广,形成“碳账户”“碧水提质”等10个以上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数字政府在服务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到2035年,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

二、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一)构建精准科学的数字化经济调节体系。聚焦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目标,强化经济调节的智能分析、数据决策能力,高效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实现数字技术与政府经济治理充分融合、相互促进,全面提升经济领域宏观调控科学化水平。

1.构建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感知体系。围绕产业、人才、科技、金融等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分类构建专题产业数据仓、行业数据仓,建立四省边际经济治理数据库,推动多领域数据汇聚连接、打通共享。

2.健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监测预警调度机制。打造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运行监测平台,加快“工业强市在线”“跨境电商”等产业运行监测治理应用建设,运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房地产风险智防应用等数字化平台,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科学构建大数据分析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问题、形成任务、跟踪督办,打通经济治理的数据链、任务链、执行链。

3.强化经济政策统筹协调能力。围绕财税、金融、能源、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字化治理水平,完善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

(二)构建公平公正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深化“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4.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服务。持续提升“照后减证”事项数量和优化审批服务质量,实现涉企事项极简登记;推行餐馆经营、食品销售等高频事项准入准营“一件事”集成办理;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优化普通注销流程,构建“多渠道”退出机制。

5.推动涉企监管与服务融合。开发建设服管融合一体应用,形成“一码四端四色”架构,构建企业自知、自检、自查、自治、自律的“五自”监管新模式,全力降低企业违法违规概率,打造“企业违法违规率最低城市”。

6.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构建信用风险分类“通用+专业”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各类涉企数据,以数字化手段实现自动分类。强化结果应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重点领域数字化追溯监管。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重点监管领域,突出靶向监管,构建闭环管理、溯源倒查的智控体系。

8.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监管与服务。全面应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运用数字化引领、法制化保障、体系化重塑、市场化运作、项目化推进、差别化管理等方法,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监管与服务体系。

9.推进质量提升集成改革。依托“浙江质量在线”系统,实施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闭环监管,实现质量基础、质量服务、质量发展一体化全面提升。优化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发改、经信、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实施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汇集各部门资源合力推动质量提升。

10.加强新业态领域监管执法。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的监管能力,创新行政指导数字“工具箱”,精准确定包容审慎监管行业和对象,分类实施触发式监管、轻微违法首不罚、信用修复等举措。

(三)构建贯通一体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向双向互动、线上线下融合转变,完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各领域的数字化治理能力。

11.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迭代仲裁在线等特色应用,提升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等工作水平。

12.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打造“公安大脑”,深化雪亮工程,推进“智安小区(单位)”扩面提质,完善重点人群关怀帮扶、重点行业监管等方面制度,持续优化基层社会生态。

13.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依托基层智治系统和基层智治大脑,推动社区矫正、复议数智等重大应用在基层融合贯通。全面实施“融治理”工程,加强“警务融治”“共享法庭”等品牌建设。

(四)构建优质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破解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高效构建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14.推动公共服务泛在可及。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为基础,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深化政银合作,提升偏远山区政务服务便利度。建立健全“跨省通”工作体系,做深做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积极探索“跨省通服”“跨省通管”“跨省通游”等场景应用,构建泛在可及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15.推动公共服务智慧便捷。以高质量数据共享为支撑,强化部门联动、服务协同,不断扩大“免申即享”“民生直达”等主动服务范围,提升精准服务和智慧服务的能力。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股权转让”等涉企服务改革,探索“一业一证”等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全面推进电子发票(票据)全流程服务等改革,实现涉企服务全程电子化、惠企政策直兑化。深化一人一档应用,整合部门服务,构建智慧便捷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16.推动公共服务公平普惠。落实“15分钟公共服务圈”建设要求,加快教育、就业、社保、养老、体育和文化等改革,推动各领域公共资源均等化。推动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服务能力。整合完善集身份识别、缴费支付和资金发放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同源的居民数字化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数字化服务需求,推进信息无障碍化建设。

(五)构建全域智慧的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擦亮大花园核心区生态底色,为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衢州样本。

17.织密生态环境感知天网。构建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天网”感知体系,强化对生态环境要素的实时感知和监测监控。推进生态环境数据仓建设,加强大气、水、土壤、水文气象等数据的全量归集和共享交互,夯实数据基础。

18.打造环境治理协同应用体系。推进碧水提质(五水共治)应用和智慧生态环境综合应用的迭代升级,着力提升问题发现、预判预警和联动处置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19.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建立涉碳数据自动化采集和全量化归集机制,形成行业先进性、区域贡献度、历史下降法“三维”评价办法,在全国率先形成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实现金融精准支持、用能精准保障、企业精准服务、整治精准施策。推动省市共建碳账户。全面推进标准贯通、数据贯通、应用贯通和迭代升级,提升数据计算分析能力、知识集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以工业碳账户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打响衢州碳账户品牌。

20.推进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构建空间调查、多规合一、空间保护、空间利用和空间安全五大综合应用,迭代形成“1542”市域空间治理总体架构,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空间底座,持续归集治理全市1162个空间图层。助推“空间大脑”建设,做好2个省级工具和X个场景的工具建设。

(六)构建协同高效的数字化政府运行体系。以数据流整合提升决策流、执行流、业务流,推动政府运行流程再造、制度重构、系统重塑,提升监测预警和战略目标管理能力,支撑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21.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活动全上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监督评价全流程闭环。打造数字化行政争议协同体系,降低行政败诉率。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司法所改革,完善基层法治指数。建设衢州市合同履约监管应用,打造政府合同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履约检查、事后履约监管闭环新模式,提升政府履约合同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

22.提升决策指挥能力。以“统计大脑+应用”为平台,加强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预警等,探索形成用数据说话的循证决策机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承接好畜牧业高素质农民统计画像省级应用试点,用好全省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对“扩中”“提低”重点群体进行动态监测、精准施策。

23.提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能力。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依托“浙政钉”基础平台和应用支撑能力,革新工作方式,构建市县一体、部门协作的高效运转机制,推动政府组织体系整体化、扁平化。加快政府系统数字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内部办公、基层治理等共性办公应用水平。健全政府重点任务科学决策、精准执行、风险预警、服务保障、绩效评价的高效落实机制,实现多跨协同、量化闭环。

24.提升行政监督能力。建设数据归集、业务集成、监督协同、运行智能的新型监督机制,提升公权力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系统预警风险的能力。运用“互联网+督查”“四不两直”等督查手段,优化“重大问题清单”管理机制,不断探索问题整改的最优路径,全面融合多重督查体系。创新“项目通”等督查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应用场景。依托“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化管理体系”“领导干部经济体检”“社保领域经济体检”等应用,重塑审计业务管理机制和项目组织方式,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借力“作风指数”,迭代升级“比晾晒”活动,保障助力督查效能提升。

25.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对政策文件进行系统分类,加强政策解读深度,建立全市统一、科学分类、实时更新的文件数据库,使各类政策“更好找、更好读”。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建立完善覆盖市级部门、各县(市、区)的政务新媒体联动矩阵,实现信息协同发布。

三、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化发展

(一)撬动数字经济发展。发挥数字政府海量数据资源优势,加快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和能级,打造四省边际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26.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把握产业发展和企业成长需求,精准输出要素资源和数据工具,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综合集成涉企服务应用,将“政企通”打造成为企业办事服务“一站式”平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7.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广江山木门数改经验,推动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延伸扩面,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加大“未来工厂”“未来农场”等“新智造”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提升企业在生产端、流通端、销售端的全链路数字化能力,实现数字赋能产业发展。

28.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依托电子科大“四院”、浙大“两院”、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衢州学院、衢职院等平台,积极推动高端人才引进和科研成果转化,建立专家库、人才库、技术库,全面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服务能力。

29.提升数据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数据价值化改革,争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加快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加快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健全数据产品交易规则和业务规范体系,创新技术实现路径和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数据和产业数据融合汇聚、深度开发,争创区域性数据要素市场配置试点。

(二)驱动数字社会建设。以“礼治”和“数治”为抓手,释放数据价值,重构业务流程,优化服务模式,贯通社会服务治理,实现服务跨界供给、精准供给、预判供给,为政府治理提供系统、及时、高效的管理支撑。

30.推动重大应用落地。以“就业创业致富衢”“居民服务一卡通”等重大应用建设,不断扩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数据开放,全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推动就业创业、交通出行、教育医疗、养老抚幼等各类场景数字化。

31.助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依托“衢州城市数据大脑”建设,以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等基本单元建设为核心,基于“邻礼通”平台,建立未来社区(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引领乡村生活馆建设,发挥“民生服务+乡村治理”双功能作用。以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助力山区26县探索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

32.深化基层智治体系建设。积极运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机制,提升城市(乡村)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统筹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便民服务等力量,把直接面向基层的相关事项纳入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并延伸至村(社区),强化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三)助推数字法治建设。以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推动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推动行政机构职能、流程等的法治化再造,推动数字法治系统架构完善和智能化水平提升。

33.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支撑“综合飞一次”“公证e生活”等场景应用打造。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

34.拓展府院联动的广度和深度,加强行政争议化解中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的衔接,综合发挥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作用,在建立完善行政争议先行处理机制、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机制、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机制等方面加强合作,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35.强化数字化服务能力,提高在线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主动服务、精准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向发展。重点突破精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智能保障、律师执业保障与执业监管、线上公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预警等关键技术,提高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

(四)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数据全面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建设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创新,推动数据要素“聚、融、通、用”,全面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36.以场景应用为核心,提升运营服务的适应性和可用性,优先向医疗防疫、工业产业、教育培训、就业服务等领域拓展场景应用范围,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景构建完善业务流程闭环,带动数据产品和服务多样化发展。

37.迭代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明晰工作路径、职责关系,进一步对数据运营服务的全链条各环节进行规范,创新数据运营服务规则、安全保障、监管评估等数据流通体制机制,充分释放数据价值。

38.丰富拓展运营服务数据来源,提供更精准更全面数据服务,通过扩展数据来源、建立运营生态等方式,推动数据运营的体系建设,探索数据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突破点。

四、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

(一)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39.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强化政府各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公共数据处理、安全管理活动等方面责任,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完善公共数据目录体系,提高数据编目质量,建设优化各类数据仓、专题数据库,严格执行各类公共数据标准规范,加快构建标准统一、管理闭环、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数据大治理体系。

40.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迭代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和安全利用管理机制,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不断提升数据开放数量和质量。坚持数据安全与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建设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挖掘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创新,建立良好数据开放运营生态。

(二)构建智能高效的应用支撑体系。

41.强化数字资源配置。依托IRS,构建数字资源智能化总账本,实现数字资源“一本账管理、一站式浏览、一揽子申请、一平台调度、一体化产生、一张网管控”。建立健全组件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新建应用充分利用电子地图、电子印章、消息通知等统一组件,推动新建项目在谋划生成阶段充分考虑组件复用与组件孵化,实现项目建设降本增效。

42.强化“大脑”赋能。推进数字政府系统“大脑”智能模块和重点领域“大脑”智能模块建设,构建衢州城市“大脑”知识图谱,综合集成算法、数据、模型、智能模块等数字资源。围绕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基层智治“大脑”市级节点、基层智治“大脑”支撑“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两大试点建设。

五、构建严密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完善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网络安全组织体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形成全市统筹、部门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展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摸清政务网络系统资产底数。

(二)落实安全制度规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落实数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等制度。开展数据资产确权,探索建立数据资产流转制度,落实数据资产形成至清除全过程安全责任。建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探索建立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

(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推进数据加密、数据脱敏等技术能力全面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主动防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能力,全面提升云网端、数据、应用防护能力。统筹建设智慧城市网络安全中心。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统筹建设数字政府关键基础设施,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加强政务网络系统建设相关企业、相关人员的背景审查,加强政务系统建设、开发、运维的全流程监管,提升内控水平。

六、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和制度体系

(一)创新完善理论体系。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全面加强理论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对经济、社会、法治等各领域各方面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系统性重塑,找到业务协同背后的底层逻辑和普遍规律,推动改革实践上升为理论成果,指导数字政府改革实践进一步提升拓展。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完善数字政府相关标准规范、法规制度,构建一套与数字政府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工作规范,再业务流程再造、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制定配套制度,推动改革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条件成熟时形成法律法规。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在市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落实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围绕顶层设计,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规划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强化制度支撑。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法规建设,加强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数字政府试点示范制度,建立数字政府建设容错机制,激励数字政府系统干部担当作为,积极在探索性、前沿性领域开展试点先行。完善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统筹和绩效评估,推进应用实用性、实战性、实效性多维提升。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数字政府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企合作、政银合作机制,引入各类金融资本,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加强数字化人才保障,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部数字化认知、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能力。建立多元化人才晋升和激励机制,推进与专业机构、高端智库战略合作,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精通数字化技术的综合型人才,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四)强化考核评价。构建科学合理的数字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督查范畴,加强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估,通过监督和评估反馈,及时对方案进行动态调整,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数字化成果,强化数字化成果共享。

附件:衢州市数字政府重点项目清单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政发〔2022〕16号(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