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2538 成文日期: 2022-05-26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发改发〔2022〕16号 统一编号: ZJHC02-2022-0002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区民办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6 15: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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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衢州博文中学、衢州求益中学、衢州市仲尼中学:

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市区民办高中学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衢州博文中学、衢州求益中学学费基准价格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0元;衢州市仲尼中学学费基准价格调整为每生每学期7000元。学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基础上允许上浮30%,首年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住宿费。未安装空调、电热水器的房间,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400元(含水电费);安装空调、电热水器的房间,每生每学期480元。空调、电热水器用电单独装电表计量,所用电费按实每月分摊,另行收取。

三、其他收费。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四、学校应做好收费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学费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衢发改价〔2016〕15号)、《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衢州博文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衢发改价〔2021〕12号)同时废止。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