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1975 成文日期: 2022-05-1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办发〔2022〕11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耕地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2 11: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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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部门:

《衢州市耕地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耕地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做到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将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落实落细落到位,以实施“田长制”为重点,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坚决守牢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粮食安全基石。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耕地保护三年行动(2022—2024年),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系,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和“耕地智治”,全市完成垦造新增耕地3万亩,恢复耕地属性3万亩,建设用地复垦4500亩,实现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和产能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耕地调查评价工程。

1.严格耕地动态调查监测。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查明查清耕地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在每年国土变更调查中,动态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定期更新和动态监测,制定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技术意见及政策措施,助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

2.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根据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及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划定耕地后备资源区,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量不减少。

(二)实施耕地扩面增量工程。

3.大力垦造和补充耕地。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出台耕地后备资源管控办法,落实补充耕地全程监管机制,持续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确保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在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较大的县(市、区)统筹利用多种方式实施补充耕地重大项目,新垦造耕地原则上都要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严格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落实项目5年后期管护制度。到2024年,完成新增耕地3万亩以上。

4.积极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按照村庄分级分类发展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明确搬迁撤并类清单和实施时序,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通过农村废弃宅基地、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和废弃矿山整治等途径,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盘活和利用农村闲置土地,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清洁田园建设。到2024年,完成建设用地复垦4500亩以上。

5.稳妥开展耕地属性恢复。以三调“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地类为重点,整合政策资源,抓紧制定耕地恢复补充方案,有目标、有计划、有节奏地抓好落实,提升稳定耕地面积。到2024年,完成耕地属性恢复3万亩以上。

(三)实施耕地提质增效工程。

6.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块、成一块”的原则,整合财政投入和涉农项目资金,合理运用社会资本,实施田块整治、土壤改良、配套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到2024年,全市完成建设、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2.8万亩,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亩。

7.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加快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利用深耕改土、农作物轮作等技术手段,引导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提升土壤肥力。对中低产能、种植功能不稳定的耕地,实施“旱改水”,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形成稳定的粮食生产能力,提高“藏粮于田”能力。到2024年,全市完成提升等级耕地1万亩以上,完成“旱改水”8000亩以上。

(四)实施耕地系统治理工程。

8.全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按照“打造样板、走在前列、全省领先”的要求,以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加速推进美丽田园、显著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抓实抓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2.0,高起点全域规划、高标准整体设计、高效率综合治理。到2024年,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40个,力争打造6个以上十亿元级项目,争取6个以上项目入围省级精品工程。

9.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鼓励土地统一流转、统一经营,通过整治,形成布局集中连片、农田设施完善、生态美丽良好、适合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生产的永久基本农田。到2024年,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16.5万亩,力争每年有一个县(市、区)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

10.切实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制定《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管理办法》,提升项目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水平。鼓励各县(市、区)指定国有企业具体负责,剥离的耕作层优先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地力提升项目,也可用于临时用地复垦、违法用地整治、污染土壤治理和城市绿化等,实现全市重点项目全部落实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到2024年,完成耕作层剥离面积3000亩以上。

(五)实施耕地保护亮剑工程。

11.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从严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新垦造耕地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防止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草地、坑塘水面、设施农业用地等其他农用地。

12.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根据作物周期、生产现状及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制定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签订责任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存量问题处置,持续保持对“非农化”行为零容忍,实现每年“非农化”行为零新增。

(六)实施耕地数字智保工程。

13.建立耕地全息动态空间账簿。充分发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作用,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立台账、上图入库,采用“空间码”数字关联技术,打破条线壁垒,关联融合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信息动态至空间单元。通过建立耕地资源总账、进账、出账、专账,摸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现状,全面掌握每一块耕地的数量、质量、生态情况以及耕地流入、流出等变动情况。

14.搭建耕地智保场景。以耕地资源空间“一本账”为基础,结合铁塔视联等监测技术,为每一块耕地建立“电子围栏”,完善“全域+实时”监管模式,建立“保好耕地用途、保好耕地质量、保好耕地红线、保好农民权益”的“一本四保”场景架构,健全高效协同、量化闭环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实行“田长制”,形成上下贯通、条抓块统、专班联动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市、县、乡三级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

推行耕地保护争先创优机制,进一步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奖励。完善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制度,提高耕地保护补偿资金额度至每亩每年100元,除省财政补助的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予以补足,做到“取之于地、用之于地”。各县(市、区)要落实金融、税收、贷款等扶持政策,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田长定期例会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并严格执行网格日常巡查和问题报告迅速处理机制,实施执法联合机制和数字化联动监管机制,把耕地“非农化”行为消除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开发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及时总结耕地保护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示范镇、示范村等系列耕地保护创建活动。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衢州市耕地保护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2—2024年)

附件

衢州市耕地保护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2—2024年)

县(市、区)

年度

垦造新增耕地(亩)

建设用地复垦(亩)

全域土地整治(个)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亩)(累计)

高标准农田建设(含改造提升)(亩)

总任务

合计

30000

4500

40

/

28000

2022

10000

1500

14

71600

8900

2023

10000

1500

14

115000

8900

2024

10000

1500

12

165000

10200

柯城区

小计

2100

450

6

/

3000

2022

700

150

3

12000

1000

2023

700

150

2

14000

1000

2024

700

150

1

16000

1000

衢江区

小计

8400

900

7

/

8000

2022

2800

300

3

21000

2500

2023

2800

300

2

32000

2500

2024

2800

300

2

43000

3000

龙游县

小计

7200

900

8

/

3000

2022

2400

300

3

13000

1000

2023

2400

300

3

26000

1000

2024

2400

300

2

40000

1000

江山市

小计

7950

900

8

/

5000

2022

2650

300

2

11000

1600

2023

2650

300

3

20000

1600

2024

2650

300

3

33000

1800

常山县

小计

4200

900

6

/

4000

2022

1400

300

2

6600

1200

2023

1400

300

2

10000

1200

2024

1400

300

2

14000

1600

开化县

小计

150

450

5

/

5000

2022

50

150

1

8000

1600

2023

50

150

2

13000

1600

2024

50

150

2

1900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