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1751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1.文件名称
《“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
发文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
2.制定背景
今年初,根据“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目标,按照“任务更集中聚焦、政策更精准直达”原则,围绕工业强市十大专项工作的复盘情况,结合浙江省“5+4”政策体系,对“大科创”专项进一步调整优化。调整优化方案于3月3日先后通过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会议提出要坚持“紧扣全年目标任务完成、重点工作安排、‘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承接落地”的基本原则,抓紧修改完善,在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政策。据此,根据调整优化方案,结合《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衢经信转升〔2021〕98号),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起草了《“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
3.政策解读
(1)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是进一步集中聚焦任务。承接省“5+4”政策体系落地,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聚焦“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目标,按照“大稳定、小调整”思路,将去年政策明确的8大项重点任务整合为6大项(狠抓企业培大育强、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加快企业数字赋能、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变“撒胡椒面”为“握指成拳”,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引导激励效应。
二是进一步理顺兑现机制。根据开发区平台整合提升中遇到的专业力量、服务人员等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市级部门及两区力量,明确“大科创”专项政策的落实主体,除特别规定外,原则上由市级部门统一落实,两城、两区做好配合和初审工作,形成合力、规范兑现。
三是进一步提高兑付效率。通过机制创新改革,从“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等方面不断优化工作流程,70%以上惠企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或“即申即享”,其中评定类项目100%;申报类项目,除需要评审或审计项目外,均实行“即申即享”;申报时间上,除支持条件是按照年度量化等情形采取“统一申报”方式外,其余原则上采取“即时申报”方式,提高兑付效率,助力项目快实施、早见效,提升企业获得感。
(2)主要内容
本细则涉及多个领域,涵盖工业、科技、品牌、金融等多个方面。按照奖补项目功能,具体分六个大类项目:
①第一大类: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含3个奖补项目。
加强领军型标杆企业培育,对列入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和市“培大育强”企业,给予“一企一策”重点扶持。实施重点智能化改造和制造业投资项目的,最高补助额高出其他企业,且实施制造业投资项目的补助标准上浮20%;支持冠军型小巨人企业,对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事项予以奖补;鼓励成长型小微企业。
②第二大类: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含4个奖补项目。
分类施策,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制造业投资项目;设立企业技改地方综合贡献奖励,支持产业链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重大项目,鼓励企业“零地技改”扩容增效。
③第三大类: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含6个奖补项目。
对绿色低碳改造(含节能减排、节水及循环经济)项目、清洁能源应用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予以补助,奖补绿色低碳工厂、绿色设计产品、节水型企业等绿色制造工程建设,对金融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碳账户贷款予以财政贴息支持。
④第四大类:着力打造创新生态,含9个奖补项目。
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科技攻关,鼓励研发费用投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和应用、科技成果转化和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奖励品质提升(含“品字标”品牌、驰名商标和商标品牌,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等事项)、创新创业大赛优胜者。
⑤第五大类:加快企业数字赋能,含5个奖补项目。
支持数字化试点示范、数字经济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标杆,奖励软件产品和资质,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含购置工业机器人、重点智能化改造、5G应用和云服务等)予以补助,鼓励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咨询诊断和培训服务。
⑥第六大类: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含2个奖补项目。
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包括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保险服务,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对科技金融合作贷款予以贴息等事项;优化政策环境,包括对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保险项目予以补助,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用于企业创新服务券、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工业企业破产管理人专项,奖励星级小微企业园创建等事项。
4、实施日期
自2022年4月21日起正式实施。因为“大科创”专项政策调整优化方案已于2022年3月3日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为加快省“5+4”政策体系、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等举措的落实、避免政策出现空档期,最大限度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细则的执行时间定为发布之日起实施。
5、解读机关
《“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解读机关为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0-8761753(鲍玥敏,产业转型升级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