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306N/2022-131199 | 成文日期: | 2022-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资规公告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衢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衢州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9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我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583478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05012.03公顷(157.52万亩)。其中,水田88825.63公顷(133.24万亩),占84.59%;旱地16186.40公顷(24.28万亩),占15.41%。耕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江山市、衢江区、龙游县,占全市耕地的66.8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0249.62公顷(75.3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7.8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8032.92公顷(42.05万亩),占26.7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339.56公顷(27.51万亩),占17.4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880.07公顷(10.32万亩),占6.5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09.86公顷(2.27万亩),占1.44%。
(二)园地84489.71公顷(126.73万亩)。其中,果园58901.45公顷(88.35万亩),占69.71%;茶园8328.25公顷(12.49万亩),占9.86%;其他园地17260.01公顷(25.89万亩),占20.43%。园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衢江区、常山县、江山市,占全市园地的59.21%。
(三)林地566807.37公顷(850.2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16142.96公顷(624.21万亩),占73.42%;竹林地102780.60公顷(154.17万亩),占18.13%;灌木林地12171.90公顷(18.26万亩),占2.15%;其他林地35711.91公顷(53.57万亩),占6.30%。林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开化县、江山市、衢江区,占全市林地的73.90%。
(四)草地4180.63公顷(6.27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占全市草地的62.48%。
(五)湿地1001.52公顷(1.5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八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999.03公顷(1.4985万亩),占99.75%;灌丛沼泽2.49公顷(0.0037万亩),占比为0.2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1774.96公顷(92.6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0405.19公顷(15.61万亩),占16.84%;建制镇用地10033.68公顷(15.05万亩),占16.24%;村庄用地38233.56公顷(57.35万亩),占61.89%;采矿用地1782.77公顷(2.67万亩),占2.8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19.76公顷(1.98万亩),占2.1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江山市、衢江区、龙游县,占全市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2.12%。
(七)交通运输用地15869.66公顷(23.8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188.35公顷(1.78万亩),占7.49%;公路用地7653.87公顷(11.48万亩),占48.23%;农村道路6415.96公顷(9.62万亩),占40.43%;机场用地518.74公顷(0.78万亩),占3.27%;港口码头用地73.81公顷(0.11万亩),占0.46%;管道运输用地18.93公顷(0.03万亩),占0.12%。交通运输用地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江山市、龙游县、衢江区,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60.8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237.19公顷(54.3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4991.46公顷(22.49万亩),占41.37%;水库水面9272.49公顷(13.91万亩),占25.59%;坑塘水面9370.87公顷(14.06万亩),占25.86%;沟渠1421.14公顷(2.13万亩),占3.92%;水工建筑用地1181.23公顷(1.77万亩),占3.2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龙游县、衢江区、江山市,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2.5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市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