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5489 | 成文日期: | 2022-11-02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现就《衢州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使用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6号)要求,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预算1193万元,统筹用于支持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省能源局《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我委出台了《衢州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和奖补范围。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市的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对衢州市范围内在2022年10月31日及以前建成投运或完成改造升级,且已接入衢州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公用充换电设施和市级监管平台进行补助。
(二)补助对象和申报条件
1.补助对象。在衢州市范围内建设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市级监管平台。
2.申报条件。充换电基础设施应符合标准统一、数据接入平台、开放共享、支付方式具有通用性等9个条件;监管平台应符合具备公共政策落实、公共服务支撑、充电数据集成、充换电设施补助资金核实等能力。
(三)补助标准。对新投运充换电基础设施按照直流快充桩不高于600元/千瓦、交流慢充桩不高于300元/千瓦的标准进行补助;对按要求完成改造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按照每个充电桩补助200元的标准执行;对在运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运营度电补助;对市级监管平台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支持。
(四)申报要求。一是明确申报截止时间。二是明确申报材料清单。三是明确经属地发改(或智慧新城管委会、智造新城管委会)初审、第三方机构实地考察审计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改委根据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兑现补助资金。
三、实施日期
本使用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行,实施期间如国家(省)政策有调整并与本实施方案冲突,按上级政策要求落实。
四、解读机关
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读。咨询电话:308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