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5963 成文日期: 2022-11-18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关于开展2022年“衢农保”综合性农业保险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8 17: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分享: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4〕36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47号)等文件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推动地方保险工作的开办,发挥农业综合保险在农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为核心、提高农业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为方向,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优化环境,稳定推进农业综合保险工作。

三、申报条件

1、“新型农业主体保”套餐参保对象为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及各县(市、区)规范化家庭农场,省、市、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主体及农业企业。

2、“农机保”套餐参保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和个人。

参保机械: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含自带动力微耕机)、联合收割机、四轮乘坐式插秧机(含穴直播机)、机动喷雾(粉)机、粮食烘干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常年在外跨区作业农业机械、不按规定年审的农业机械和外籍农业机械及上道路行驶的运输型拖拉机不实行保费补贴。农用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件。

3、“农质保”套餐参保对象为全市参加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规模经营主体。

4、“生猪保”套餐参保对象为符合各县(市、区)投保条件的养殖主体。

5、“农粮保”套餐参保对象为育秧盘达500盘(含)以上或直播面积20亩(含)以上,且正常生长的早稻可以参保本保险;育秧盘低于500盘或直播面积低于20亩的,投保人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乡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早稻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6、“柑橘保”套餐参保对象为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且正常生长的柑橘树,在参保省定政策性柑橘树种植保险的基础上,可以参保本保险;种植面积低于10亩的,在参保省定政策性柑橘树种植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乡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柑橘树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7、“湖羊保”套餐参保对象为湖羊存栏量20只以上(含)的养羊场或大户,包括种公羊、能繁母羊和羔羊;存栏未达到20只的养殖户可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乡(镇)、村为单位统保方式参加保险,并列明分户清单;以专业合作组织或乡(镇)、村为单位统保的必须将所有饲养户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市农业农村局确定的低收入扶贫养殖户存栏量1头(含)以上;饲养场所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并且不在传染病疫区内;投保湖羊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饲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县(市、区)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湖羊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8、“中蜂保”套餐参保对象为养殖场地及设施符合中蜂饲养要求,饲养管理规范,投保时中蜂健康无疾病。中蜂养殖以《蜜蜂饲养技术规范》为标准进行饲养、防疫和生产,以集体或合作社为经营组织者投保的应建立养殖档案及养蜂日志;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养殖规模50箱/桶及以上的养殖合作社、养殖大户及县农办扶贫对象养殖户所养殖的中蜂,并进行统一编号 贴标。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中蜂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9、“药材保”套餐参保对象为经政府部门审定,符合相应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的合格品种;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生长管理正常,且在当地有1年(含)以上成功种植经验。投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中药材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药材育苗以及在路边、沟渠边等不规则地块上种植的中药材,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四、申报流程及标准

县(市、区)保险机构受理参保→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参保对象进行审核→12月15日报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审核→计财处汇总参保资金数据→市财政局审核

五、执行期限及资金来源

1、执行期限:本政策自2022年11月17日施行,涉及资金的相关政策执行期限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6月31日止。

2、资金来源:本项目来源于市“大三农”专项资金——开展农业主体贴息贷款、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六、名词释义

“衢农保”综合保险:是经前期调研、历年实践,设置“新型农业主体保”、“农机保”、“农质保”、“生猪保”、“农粮保”“柑橘保”、“湖羊保”、“中蜂保”、“药材保”九项农业保险的综合保险套餐。

解读机关: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处,咨询电话:0570-307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