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MB18488123/2021-130620 | 成文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号: | 浙退役军人厅发〔2021〕37号 | 统一编号: |
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营造崇军拥军社会风尚,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决定自2021年7月起,将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财政厅于2020年7月31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23号)中规定的参检对象“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调整为“具有我省户籍的现役义务兵父母”,实行现役义务兵父母免费体检全覆盖。其他相关规定内容不变,请抓好落实。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