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34X/2021-130588 成文日期: 2021-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衢卫发〔2021〕32号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衢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4 15: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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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衢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衢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2021年至202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节点,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 衢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快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卫健系统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加快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现代化,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卫生健康行业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显著增强,卫生健康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制度规范、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卫生健康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和依法治理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有效进展。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引导普法融入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实践、融入卫生健康服务全过程,为实施好全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贡献法治力量。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干部学习培训教育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宣传阵地作用,阐述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宣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对衢州的“八个嘱托”,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持久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宣传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目标,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大力宣传创新驱动改革、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围绕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大力宣传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围绕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大力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

(四)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深刻认识其对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力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普法,及时为困难群众等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好卫生健康工作秩序,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群众合法健康权益。及时组织学习卫生健康系统新制修订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重大政策,确保卫生健康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五)持续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访工作条例》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激发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活力的法治环境。

三、持续提升重点人群法治素养

(一)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教育。坚持不懈强化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新制修订相关医疗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列入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班子定期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强化日常管理,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把专题述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强化日常管理考核。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加大各类职业培训中法治培训的比重,特别是要重点培训新制修订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及与业务开展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等。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三)分级分类开展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加强单位人员法治教育,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切实提高卫生健康人员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做到普法全覆盖。根据卫生健康人员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医学伦理、科研诚信、数据安全、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执业和依法诚信管理经营。

(四)加强对社会的法治教育引导。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围绕卫生健康系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广泛开展宣传讲解,正确引导舆论。针对不同职业人群、老年人、妇女等,加大职业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与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依托“信用浙江”建设和“信用衢州”建设,广泛宣传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使诚实守信成为全市卫生健康行业的内在追求和行为习惯。

四、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卫生健康服务各方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工作机构要把普法守法融入调查研究、文件制发、政策解读、监管执法、反馈回应等业务工作全过程。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办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自身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二)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执法检查中,要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主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宣传,落实非现场执法告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积极在工作中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卫生健康行业行政管理相对人充分释法说理,做法律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辖区内监管服务对象在工作中遇到的以及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常见法律问题,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强释法析理,指导规范卫生健康工作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卫生健康合法权益。

(三)把普法融入数字化改革。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逐步实现普法理念、内容、形式、载体的迭代升级。要逐步适应普法对象的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的动态平衡。在报刊、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基础普法宣传阵地普法的同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方式,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继续发挥好“衢州市职业健康培训系统”“卫生监督智能移动普法培训考试系统”等现有的数字化普法平台的普法效能,加强现有载体的数字化建设升级改造,以适应新的普法工作实际。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数字政府、数字法治等综合应用场景建设中,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使普法更接地气,增强普法对象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五、持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制度规范健全、依法决策履职到位、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环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鼓励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单位结合实际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卫生健康单位健全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切实提升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督促卫生健康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医院投诉处置制度,加强医疗安全工作,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地依法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二)深化行业和专项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针对医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强化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防诈防骗意识。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职业病卫生健康防护、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指导力度,加强母婴保健、学校卫生、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权益。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法治政府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守法普法治理领域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卫生健康单位强化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

(三)加强评估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卫生健康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实践创新、制度机制创新、行业治理创新。

七、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底)。明确“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制定规划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底至202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市、县两级成立“八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组,对本辖区内的“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组织开展评比表彰和推荐活动。各单位相应成立检查验收组,对本单位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