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46F/2022-130175 成文日期: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1年度
发布机构: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2-01-25 18: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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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有了新提升。现根据《条例》规定,公布衢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人民政府网页(http://www.qz.gov.cn/)上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048688)。

今年以来,衢州市交通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内容保障,完善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推进办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一直坚持落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负责制,今年以来,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出台了《衢州市交通运输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要点》《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明确了各处室、单位的信息公开职责。

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坚持闭环管理,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形成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链条工作程序。努力发挥依申请公开的“哨兵”作用,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研判申请意图,及早发现住建领域问题苗头,梳理群众申请热点难点信息,积极发挥参谋辅政作用。 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按时办结率100%,主要涉及网约车数量、交通运输量等方面。按申请人情况看都属于自然人3件;按办理情况看,予以公开的2件,部分公开的2件,无法提供的1件,不存在不予公开和不予处理情况。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全新打造“衢州交通”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号,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全市交通重点项目节点完工、交通执法、便民服务等,配合上级部门转载重大重点新闻,正确引导舆论,传播先进文化,讲好衢州交通故事。加强和改进新媒体平台管理,严格做好微信公众号登记报备管理、信息发布管理、编审发和“三审三校”、重大信息发布内外有别等工作机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及时,防止出现“低级红”“高级黑”。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平台共刊发165篇,抖音短视频平台62条。

四是抓好政务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依托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围绕群众反映的道路改造提升、公交线路优化、网约车平台监管等交通领域相关问题,及时开展调查,迅速回应答复。同时,坚持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梳理汇总网络平台重要事件清单,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加强分析研判,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强化措施,不断提高舆情防控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及时解决群众和企业急、忧、难、盼事项。2021年以来,共答复处理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各类举报、12345投诉、信访事项共1684件,按时办结率100%,责任单位满意率98.25%;“一把手”带队在线接听1次。

五是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三个同步”,即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在交通部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由分管领导携相关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精准发布信息,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政策问答、网络问政、惠民政策卡等方式,全方位、多途径对新出台政策等进行全面解读。

六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衢政办通〔2021〕28号)的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0件、拟废止的5件、拟修订的5件。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工作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不足,政务公开新媒体工作完成的还不够好,力量比较薄弱。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考核、督查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流程,做到应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未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予以公开。一是加强公开工作领导。继续强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进一步落实各相关处室、单位的信息公开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相关工作人员。二是拓展公开工作范围。贯彻落实各级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加大交通各项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发展公开工作平台。继续加强对网站、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开发和利用,利用传统媒体覆盖广、宣传受众多、宣传力度大等特点,抓好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利用好微信、抖音等已有的新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和市广电集团、衢州日报,合作利用各媒体平台,进一步促进交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353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326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566

行政强制

 0

 0

 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4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别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