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1月17日,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最新工作提示。
鉴于陕西省、河南省、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等地疫情形势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对上述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部分调整。
一、陕西省
1.对西安市未央区(含经开区)、莲湖区、鄠邑区、灞桥区、新城区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或“3+11”健康管理。
2.对2021年12月10日以来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小寨路街道,碑林区长安路街道,长安区郭杜街道、韦曲街道,高新区鱼化寨街道、丈八街道、细柳街道,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沣东新城斗门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
3.对2021年12月10日以来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长安区、高新区、西咸新区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
二、河南省
1.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
2.对2021年12月19日以来郑州市中原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二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新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郑州市除上述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
三、北京市
对2022年1月1日以来海淀区上地街道、海淀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四、浙江省
对2021年12月31日以来杭州市西溪医院、余杭区五常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天日常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