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3136197287/2022-120382 成文日期: 2022-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1年度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15: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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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西区白云中大道36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88991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部门履职担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理念、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效能,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眼群众关切,抓好重点领域公开。聚焦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等关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及“放心消费”建设等工作为抓手,有序推进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公开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计划、节令食品专项抽检、流通领域及生产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飞行检查等计划方案,同时充分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向社会公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查结果,适时发布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消费警示与提醒等信息,引导百姓群众科学理性消费。

二是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我局认真执行衢州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此项工作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打造透明政府的“关键”工程来抓,通过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以“分管领导统筹、公开负责人督办、业务经办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等形式,形成了全局人人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层层抓制度、级级强落实。同时,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制度、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有效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为抓好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21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按时规范办结。

三是借力数字手段,优化政务公开载体。在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功能。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中心工作为核心,有重点、有亮点、有步骤地做好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实现“良好舆论氛围向市监”的目标。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共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652条,其中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307条,阅读量超过17.4万人次,发布了《重要提醒!衢州四大类监测药品暂停销售》《你知道吗?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聚合码”来了!》等民生类推文,不仅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更凸显了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与亲民性。

四是强化指导协调,提升公开规范水平。聚焦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的提升目标,市局加强对各县(市、区)局的指导协调和考核力度,从明确人员岗位、细化责任分工、编制公开目录、制定工作制度、强化监督保障、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推动基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积极组织开展各层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操作、舆情应对处置等学习交流,推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与水平。同时,对各县(市、区)局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视频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加强跟踪评估,确保各平台更新及时、表述准确、导向正面,推动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2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1

(七)总计

5

2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几个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随着时代发展,公众获取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和展现形式更为多样化。我局目前公开形式多以传统文字为主,在报表、短视频等新形式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二是平台服务功能有待强化。目前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在发布信息、政民互动等方面效果较好,但是对于引导公众办事和投诉举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高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相对应需要工作人员有较高的专业性,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增加交流学习、强化专业技术,以确保人员专业能力与工作要求相匹配。

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我局将:一是创新公开形式。持续围绕基层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用药安全、有礼市场建设等政府信息,探索图表、动漫、视频等更多公开形式,让政府信息公开更直观、更有趣。二是优化服务效能。坚持政务公开着眼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跳转办事。三是开展专项培训。以强化工作指导为抓手,适时开展专项培训,推动实现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培训全覆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