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736G/2022-120172 成文日期: 2022-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1年度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15: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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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j.qz.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应急局办公室(地址:衢州市江郎中路2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3080553;传真:0570-3080058;电子邮箱:qzajjgzw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按照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和方式共公开各类动态信息3486条,其中网站2727条,微信565条,微博194条;全年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4条,预警信息16条。此外,在局网站上每月发布衢州市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表,做到经费预决算公开透明。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按要求办结。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加强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衢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衢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衢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衢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继续落实规范化发布,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原则,网站通过浙江政务服务部门用户统一工作平台审核发布,微信、微博通过浙江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审核发布。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梳理完善新媒体平台,加强对不规范、不使用的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2021年我局注销了“衢州安全生产”头条号、“衢州安全生产”新浪微博账号、向市公开办请求帮助注销了“绿色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目前,我局保留“衢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和“衢州应急管理”新浪微博账号。


(五)强化监督保障

定期进入浙江省政府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对照网站外链、错误链接、网站错别字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局网站进行自检,检查逾期未更新、空白栏目、错敏词等情况。此外,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加强网站平台以及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在公开信息中仍有错别字、漏字等现象发生。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得不够深入和全面,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处室有时因业务繁忙存在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申请、审查和发布程序,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对信息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