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1-127596 成文日期: 2021-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文件编号: 衢政办函〔2021〕15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16 14: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分享:

沈燕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第五立面”建设 打造空中美丽衢州的建议》的提案(第158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城市风貌的关心和支持。被称为城市“第五立面”的屋顶,其风貌如何,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城市品位。近年来,我市围绕建设大花园核心区,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高度重视城乡风貌管控,也包括对屋顶风貌的管控。具体做法如下:

一、把屋顶风貌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内容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唱响“三城记”的要求,城市风貌管控力度持续加大。特别是2020年8月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同志重要嘱托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决定》,对大小“三城”的风貌管控提出了明确要求,市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对城市实行分片区控制,按照南孔古城白墙黑瓦浙西民居建筑风格、智慧新城以红屋顶为主的现代建筑风格进行城市“第五立面”建筑风格引导,在地块初期研究阶段即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建筑风格引导要求,对于无法或不宜建设坡屋顶的建筑,在项目设计引导中要求以屋顶绿化进行美化“第五立面”。

二、开展“第五立面”城市设计导则编制

在强化规划管控的同时,强化标准规范制定。2021年4月,由市住建局牵头,启动开展《衢州市区“第五立面”城市设计导则》编制工作,推动屋顶的净化、序化、彩化、坡化、绿化和优化。该导则重点对“小三城”建筑屋顶设计建设予以规范,其中南孔古城着重于屋顶尺度和色彩的管控,通过视觉效果的改善烘托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核心圈层着重于建筑高度、体量及屋顶的精细化管控,展现现代之城的风采;高铁新城着重对建筑高度、体量、形式、尺度、色彩等管控,打造未来社区的城市肌理。

三、注重屋顶空间的科学合理利用

近年来,在屋顶空间利用上,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屋顶绿化。我市一直在不断探索实践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的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激励政策、技术标准和实施方案。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我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予以鼓励,明确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可按比例折算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目前,我市已建成立体绿化面积10余万平方米,四省边际中心医院、礼贤未来社区幼儿园、未来大厦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也将不同程度地实现高品质立体绿化。二是鼓励安装太阳能设备。重点对小区屋顶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安装作了规定,对相关的景观风貌进行引导。

四、加强屋顶空间的监管和整治

在项目审批及建设管理方面,我市实行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四部门联合监管”模式,从项目前期审批到售房宣传、后期建设、验收等阶段实施严格管控,杜绝建筑违章搭建。从目前监管情况看,屋顶违章管控效果良好。违建整治方面,已将城市屋顶纳入城市管理范畴,特别是针对居住小区屋顶的违法搭建,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以及属地区块主体,开展了多次联合整治,新宏香榭丽舍等一批屋顶违建被整治。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第五立面”风貌管控,规划、建设同步跟进,监管、整治同步落实,促进城市风貌持续提升,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严格按照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小三城”的分片区不同区块建筑定位,抓好建筑项目规划把控。同时,争取2021年底前,制定并发布《衢州市区“第五立面”城市设计导则》,以此为规范,加强施工项目监管,确保建筑项目按照设计导则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持续开展屋顶风貌整治。健全“四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做到从项目前期审批到售房宣传、后期建设、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的规划建设管控,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建筑违章搭建。加强违建整治,由市综合执法部门牵头,结合小区违建整治工作,对屋顶违建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三是合理有序利用屋顶空间。加大《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政策宣传,在符合建筑承重、防水等要求下,将继续引导建设单位做好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对于开发区、工业园区可大面积利用的建筑屋顶空间,将从规划管理角度明确安装屋顶太阳能热水器或太阳能发电设施的相关要求,并做好景观风貌引导。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