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306N/2021-126960 成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市资规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号: 衢自然资规〔2021〕83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7 16: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规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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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林水)局,市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经局党委研究,现将宣布失效和废止的5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衢州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土资〔2018

28

2

不动产登记档案对外查询利用管理规定

自然〔201910

3

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自然〔201940

4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自然〔201998


附件2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土地交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衢土资〔2017〕

67号

 

83号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决定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