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1-126145 | 成文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医保联发〔2021〕11号 | 统一编号: | ZJHC73-2021-0006 |
各市级公立医院、衢化医院,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相关规定,经过价格调查、专家论证、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决定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含衢化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冠脉介入、冠脉搭桥、髋关节和ICU单元治疗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规范CT平扫(≥三个部位)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含衢化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规定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收取费用,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规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