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1-125713 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办发〔2021〕13号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2021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6 16: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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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2021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8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助力“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和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重要窗口”目标定位,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特色化方向,防范公开风险、守牢法治底线,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更务实、更有效。

经过5年努力,实现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显著拓展,依申请公开与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显著提升。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更加优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机制更加顺畅,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更加安全有序,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更加规范,信息公开纠纷发生率和纠错率稳步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主动公开基础。分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公开,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2021年,对机构改革后的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开展全面梳理,编制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2年,结合主动公开目录(2020年版)与基层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修订市县乡三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形成“基础+个性”信息公开的基本框架。2023年,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体系及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2021年,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机制,探索细化目录编制、意见征集、目录确定、动态管理等流程。2022年,实现目录登记的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依法应当保密或者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除外。2023年,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地方特点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丰富主动公开载体。深化电视问政、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重要会议等公开机制,充分发挥互动公开优势。充分利用已有的数字化平台丰富政务公开载体,通过客户端、小程序、线下专区等载体向公众精准传递重点政务信息。将村(居)务公开做实做细,编制村级信息公开事项指南,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公开方式和渠道创新,细化公开颗粒度,利用“村情通”“邻礼通”新媒体平台及公告栏、文化礼堂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做好政策宣讲、意见征集等。(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推动政策发布创新。利用现有政务发布平台,探索公众更易获取信息的公开方式,提高政策到达率。2021年,整合、汇聚全市各类政策文件,依托政企通平台为载体,争取浙江省“政策云诊所”平台试点,提供在线办理功能,推动政策线上及时兑现。(市营商办、市大数据局牵头负责)

(五)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鼓励部门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投放政策解读材料,提高政策知晓率。

2021年,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完善政策解读案例参考,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到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基层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让基层工作人员看得懂、会执行、讲得好。(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六)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实现24小时舆情监测、政务舆情风险预判,建立跨部门舆情回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数字化治理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功能筛选高热点舆情话题,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政务公开渠道定向主动回应,提高舆情回应精准率及舆情处置有效率。(各级政府办公室、网信办牵头负责)

(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县(市、区)政府高质量完成《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等文件部署的主要任务。

2021年,督促指导县(市、区)优化完善县、乡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启动评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专区(查阅点),积极向省政府办公厅推荐衢州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专栏。2023年,积极参与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八)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加强年报工作指导监督,实现年报格式要素统一、发布渠道集中、发布时间及时,确保年报内容不遗漏、不泛化,内容详尽、情况全面、数据准确,全面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九)推动政务公开长三角一体化。推进长三角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披露、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办理跨区域协同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信访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牵头负责)

(十)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按照规范指引,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则、办理流程,督促部门规范使用全省统一依申请公开处理平台。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制度,探索依申请公开预警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坚持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解决依申请公开信访化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报备管理,实现依申请公开办理全流程贯通、全周期管理、全类型覆盖,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信息公开败诉、纠错率。

2021年,开展依申请公开平台规范使用培训,推进依申请公开数据统计规范有效。2023年,通过数字化平台,探索依申请公开监测预警功能,提高依申请公开数据信息使用的综合实效。(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档案工作协同,定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摸清市、县政府信息底数。配合参与全省互联、全域共享的政策文件数据库建设,形成智能化政策文件管理模式。

2021年完成2016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完成200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2025年完成200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二)加强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依托各类数字化平台,整理、分析各类政务数据,及时公开各类工作成果,收集公众意见反馈和满意度评价,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优化完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功能,实现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强化数据更新、提高数据接口利用率。

2021年,依托政府项目投资平台数据,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过程的监管和公开为切口,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领域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营商办、市发改委等单位负责)

(十三)打造权威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加防范公开风险,坚决守牢法治底线,全面排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公开风险,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找准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全面性、便捷性。加强各部门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的数据对接、内容共享、技术融合,统一政府信息资源库应用,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发展和各部门网站个性化内容建设提供支撑。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智能公开。规范政府门户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无障碍阅读功能,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一网可答、一网可办”。加快完成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移动端适配改造,提供流畅的“掌上服务”。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让公众在获取政府信息、办理政务服务时“找得到、问得清、办得成”。规范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营商办,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建立信息发布沟通机制,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做好重要信息发布的协调联动。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摸清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新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构建系统联动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2021年,建立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责任人”一张清单,强化政务公开与网信、大数据等部门协同,通过全省政务新媒体统一监管平台,建立覆盖全市范围、实时在线监测、定期检查通报、及时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到2023年,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功能,实现掌上查询、办理、互动。(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负责)

(十五)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建立完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建设“掌上公报”,第一时间发布政府电子公报,推进政府公报与政务公开移动端融合。建立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汇总入库历史公报信息,优化政策查询和分类检索,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向公众提供精准导航和下载服务。

2021年,推进政府公报向“村情通”“邻礼通”等基层智治平台拓展。到2023年,县级政府探索创办本级政府公报电子版。(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六)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通过“浙里办”等政务服务平台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和办件进度、证照到期提醒等信息。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规范“12345”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打通12345热线中心与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

2021年,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归并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营商办、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七)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制定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和公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研究制定跨部门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动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公开。

2021年,协同推进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有效应用,配合强化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实现对事中事后监管的数字化监督,通过“线上+线下”监督活动,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全面、规范、准确公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十八)集中展示政务信息。打通各类政务信息载体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后台,实现全平台政务信息数据同源、融合共享。到2023年,汇总各类政务信息载体平台,按照业务类别,集中在政府网站展示。到2025年,强化政务信息载体平台功能,探索将政务公开与衣食住行、就业、卫生、教育、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智能化业务平台融合,进一步提升业务系统的公开实效。(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形成具体的工作清单,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为准确反映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对市级部门及县(市、区)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工作评价。

(二)增强力量,落实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发挥政务公开主体作用,履行主体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专人负责制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实见效。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

(三)强化培训,注重成效。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2021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和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为目标,确保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有成效、有特色、有亮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一)做好重大决策信息依法公开。

1.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及时制定并下发2021年度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决策预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适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负责。本要点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2.推进重要政策文件有效公开。实时更新行政机关新制定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建立完善市政府及组成部门重要制度文件数据库。(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3.落实重要政府会议信息及时公开。健全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深化电视问政、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重要会议等公开机制,充分发挥互动公开优势。(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做好重要规划信息集中公开。

4.依法做好各类重要规划信息公开。推进市县两级“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批准后信息公开工作。市级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至政府门户网站。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推进阳光规划。加强市县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做好规划信息统一发布和归集管理,促进规划实施。(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资源规划局牵头负责)

(三)推进行政服务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5.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与推送。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等综合办事事项清单信息公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等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推送与用户相关或用户关注度高的自然人办事服务信息和企业经营许可、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等信息,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不断提升民生事项、涉企服务精准化水平。深化信用衢州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评价、监管和惩戒体系,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作用。(市营商办牵头负责)

6.全面公开、动态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政策举措,助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规范创新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

7.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稳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公开,探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财政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情况。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推动全链条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8.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和情况总结。推动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通过客户端、小程序、线下专区等载体向公众精准传递重点政务信息。(县级政府办公室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9.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多个平台和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每日动态、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大力开展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传播,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市卫健委牵头负责)

(六)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10.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实现对事中事后监管的数字化监督,通过“线上+线下”监督活动,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全面、规范、准确公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二、提升政策解读回应质量

11.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地实施,针对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民生实事等方面重大政策和实施进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不断释放积极信号,助力高质量发展。(各级行政机关负责)

12.突出便民实用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政策制定(起草)机关要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咨询。鼓励行政机关更多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形式,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不断提升解读效果。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针对不同信息主体及信息需求的差异,依托政府网站、“浙里办”、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线下政务服务场所等,通过8090宣讲、在线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打破数字鸿沟,开展民生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各级行政机关负责)

13.加强政务舆情管理有效回应公众关切。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党委宣传、网信部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营商环境、房地产、金融、欠薪、生态环境、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并推动相关问题实质性解决,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共享,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负责)

14.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归集管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归并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牵头负责)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

(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15.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导手册,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坚持法律顾问、复议机关提前参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依申请公开信访化等重点难点问题。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收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6.提升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组织一次法院庭审现场观摩活动,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层级监督功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推动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17.推进集约化平台功能规范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实现平台上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加强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数据共享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可查、一网可答。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利用和传播。(市大数据局牵头负责)

18.提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质量。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专项清理提升行动,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引进第三方技术监测等措施,全面排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风险隐患点,严加防范公开风险,坚决守牢法治底线。督促部门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找准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全面性、便捷性。(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牵头负责)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有效管理。

19.推进政务新媒体账号和平台管理。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建立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责任人”一张清单,强化政务公开与网信、大数据等部门协同,通过全省政务新媒体统一监管平台,建立覆盖全市范围、实时在线监测、定期检查通报、及时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建设“掌上公报”,推进政府公报向“村情通”“邻礼通”等基层智治平台拓展。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牵头负责)

(三)开展公共数据开放。

20.有序推进数据开放。坚持依法开放和需求导向,重点推进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治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数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气象等数据,与数字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等数据的开放。同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数据安全。(市大数据局牵头负责)

五、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个标准”。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国务院部门出台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建设为基础,结合主动公开目录(2020年版)与基层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事项公开目录,形成全市统一的“基础+个性”信息公开基本框架。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建设,开展示范点创建,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现场咨询解答等服务。深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村延伸,打造乡镇、村级服务事项集中上墙,办事流程细致规范,代跑代办集成高效,真正为村民办事打通“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培训指导“一学就会”。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建立工作流程图,完善操作标准,编制规范手册,让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全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业务培训,实现政务公开队伍人员培训全覆盖。探索建立政务公开人员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等工作机制。

(三)推进政务公开部门协调联动“一步到位”。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信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市县联动,协调市级部门、县(市、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和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公众全面、深入掌握政务公开知识,引导公众正确、有效行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

(四)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一管到底”。强化对已经制定发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应用和监督,跟踪评价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施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实见效。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