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1-125585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文件编号: | 衢发改发〔2021〕34号 | 统一编号: | ZJHC02-2021-0004 |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衢政办通〔2021〕28号)的要求,我委对2020年12月底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截至2020年12月,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97件,需修改的0件,已废止的124件,职能划转市医保局的67件,由医保局公布清理结果。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