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0/2021-124020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发改发〔2021〕13号 | 统一编号: | ZJHC02-2021-0002 |
衢发改发〔2021〕13号
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提高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校办字[2021]3号)收悉。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校小班化教育模式及办学成本,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格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7000元,具体收费标准允许上浮30%(2021年秋季学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其他规定仍按《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衢发改价〔2016〕15号)文件执行。
二、你校应做好收费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学费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