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0/2021-124020 成文日期: 2021-05-21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发改发〔2021〕13号 统一编号: ZJHC02-2021-0002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关于调整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5-21 17: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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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衢发改发〔2021〕13号

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提高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校办字[2021]3号)收悉。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校小班化教育模式及办学成本,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格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7000元,具体收费标准允许上浮30%(2021年秋季学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其他规定仍按《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衢发改价〔2016〕15号)文件执行。

二、你校应做好收费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学费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