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66U/2021-123865 | 成文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号: | - | 统一编号: |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0时起,在本市启用2处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具体点位如下:
一、名称:315省道与纬二路路口
抓拍类型: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名称:花径路花径二期小区门口路段
抓拍类型: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放(除停车泊位外)。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文明驾驶、规范行车,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