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1-123620 成文日期: 2021-05-10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文件编号: 衢公通字〔2021〕14号 统一编号: ZJHC07-2021-0001

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0 16: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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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浙公办〔2018〕53号)的有关要求,衢州市公安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8件、需要修改的2件、废止的2件、失效的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废止与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执行。


衢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0日



衢州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

1.衢州市公安局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衢公办〔2016〕52号)

2.衢州市公安局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严格规范网吧固定网络地址的通告(衢公通字〔2017〕43号)

3.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公办〔2018〕14号)

4.衢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衢公通字〔2018〕51号)

5.衢州市公安局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区非标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辆禁行通告(衢公通字〔2019〕31号)

6.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衢州市市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衢公通字〔2019〕32号)

7.衢州市公安局关于衢州市区部分区域道路机动车禁止鸣喇叭的通告(衢公通字〔2019〕33号)

8.衢州市公安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拖拉机禁行的通告(衢公通字〔2019〕59号)

二、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1.衢州市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规定(试行)(衢公通字〔2015〕36号)

2.关于再次修改《衢州市公安机关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公办〔2018〕82号)

三、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1. 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衢公通字〔2019〕60号)

2. 关于印发《衢州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公通字〔2019〕52号)

四、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

1. 关于在衢州市区四个学考考点周边实行限制交通和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衢公通字〔2019〕1号)

2. 关于在衢州市区四个学考、选考考点周边实行限制交通和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衢公通字〔2019〕13号)

3. 关于在衢州市区五个高考考点周边实行限制交通和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衢公通字〔2019〕28号)

4. 关于在衢州市区四个学考考点周边实行限制交通和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衢公通字〔2019〕29号)

5. 关于在衢州市区五个学考考点周边实行限制交通和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衢公通字〔2019〕58号)

6. 关于在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系列考试期间对衢州市区五个考点周边实行限制交通和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衢公通字〔2020〕21号)

7. 关于在衢州市区四个学考考点周边实行限制交通和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衢公通字〔2020〕22号)

8. 关于在衢州市区五个学考选考考点周边实行管制措施的通告(衢公通字〔2020〕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