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23E/2021-130477 | 成文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现就《衢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衢发改发﹝2019﹞68号)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推进我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试行)》(浙发改经贸〔2018〕689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评价办法》。
二、框架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包括县区为主、市县联动,分类分业、科学评价,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积极稳妥、扶优汰劣等五大原则。
第三部分主要目标,包括2019-2020年分年度目标。
第四部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包括明确界定评价对象、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合理设置指标权重、规范开展综合评价等四个方面。
第五部分创新推进结果应用,包括制定完善精准扶持政策、开展“亩产效益”领跑者行动、设立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行业规范等三个方面。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导服务、加强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
第七部分其他,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区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解读机关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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