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1-128167 成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商务〔2021〕16号 统一编号: ZJHC21-2021-0002

衢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3 10: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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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18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事项配套措施的通知》(浙商务发〔2020〕37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19〕75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告知承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本通知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童闻  电话:0570-8350652。


附件:1.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2.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


衢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31日


衢商务〔2021〕16号关于印发《衢州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