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004718603221/2021-00087 | 成文日期: | 2021-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衢州市气象局2020年度行政执工作情况报告
2020来在市气象局党组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气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主线,认真贯彻《中共衢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衢州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全市气象工作大局,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气象执法检查,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气象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全市共受理气象行政许可事项126件,其中市本级66件,作出许可决定126件;施放气球26件;防雷设计审核54件;竣工验收46件,准予许可数126件,结果公开数126数,准予许可率和结果公开率均达到100%。完成省级以下平台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项目3个。窗口出具气象证明服务材料199份。
2020年全市气象行政处罚立案1件,执行1件。气象执法检查513件,其中市级216件,县级297件。行政检查方面,将449家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分为化工医药、加油站、带储存场所、民爆、加气站等7类,实行分类精细化管理,完成对企业的防雷安全检查,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检查覆盖率达100%。另外对市本级9家自备储油罐企业开展防雷安全检查。
二、主要工作成绩
自2020年8月使用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以来,先后建立了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检查对象库囊括了市本级所有的易燃易爆企业,执法人员利用掌上执法app开展防雷安全检查185件,掌上执法使用率达到100%,其中随机抽查开展14次,专项检查开展3次,平台使用各项指标均名列全市前列。
加强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完成监管对象和专家库建设。推进企业落实气象安全主体责任,气象融入全市企业自治平台,气象安全纳入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四色码”管理。
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现易燃易爆场所监管全覆盖。加强特定对象监管,联合应急局开展有机硅生产企业和浙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特定场所监管,建立衢州机场及周边净空保护区气球禁放机制;加强特定环节监管,针对企业自备油库3次开展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打算
2020年虽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很多行政执法人员都是兼职执法人员,在面对行政案件时,存在不敢执法的问题,2021年,为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市气象局有关部门将制定初步的工作方案,包括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赴杭州等多地学习行政执法先进经验。
面对新的一年,我局将努力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衢州市气象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