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21-120026 成文日期: 2021-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市住建局(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1-01-29 17: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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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年报指标的通知》(建办法函〔2020〕1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20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法制审核;二是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会议,对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三是要求每个单位指定一名法制宣传指导员,负责对应单位的法制宣传指导工作;四是制定了住建局法制审核办法,同时还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目录,根据行政执法目录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在作出决定前,均由法规处进行法制审核。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二是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会议,部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执法工作。三是配备音像记录设备,音像记录仪13只,监控12台,音像记录137次。音像记录项目3个。配备5台佳能照相机,用于记录日常执法的影像信息。配备4台身份证识仪。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收入0元。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撇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有行政许可事项主项39项,均开通“线上、线下”申报渠道。线下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线上按照省建设厅、省人防办统一工作部署,分为三批接入2.0平台,现已完成对接,网上办100%。2020年,我局共接到行政许可申请2500件,其中受理了1932件,不予受理568件,受理的办件中准予许可的1734件,不予许可的198件,按期完成率10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撇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本部门2020年度无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四)本部门2020年度无行政征收实施情况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979次。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 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 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 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本部门2020年度无行政确认实施情况

(七)本部门2020年度无行政奖励实施情况

(八)本部门2020年度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四、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局涉及建管、房管、市政、园林、环卫、人防等的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庞大,专业性强。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提高执法证件持持证率。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延续聘请论剑律师事务所进行培训宣讲,进一步落实培训制度。

(二)强化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和精度

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强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案卷评查,并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作出明确规定。按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同时做好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二是强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会议,部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强化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会议,对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每个单位指定一名法制宣传指导员,负责对应单位的法制宣传指导工作。严格落实住建局法制审核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对制定的重大行政执法目录,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从严执行。

附件:1. 衢住建[2021]5号2020年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pdf

         2. 衢人防[2021]2号2020年衢州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总结.pdf

         3.衢住建[2021]6号2020年市住建局(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总结.pdf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