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032/2021-120010 成文日期: 2021-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衢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21-01-28 14: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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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衢州市民政局以法治民政建设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强化法制宣传,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衢州市民政局现有权力事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许可事项7项、行政处罚16项。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办理行政许可210件,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1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4件,一般程序案件7件),结案11件,结案率达100%,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无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事项。1件行政复议案件,经行政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1件行政诉讼案件,经衢州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成功,当事人提出撤诉。

(二)“双随机”检查情况

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好双随机抽查工作,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提前完成了双随机应查32家的检查,实现“双随机”检查5个百分百,即完成率100%,实现掌上执法检查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100%,执法人员执法2次以上100%,跨部门联合检查50%。全年共入户检查57次,其中即时检查25次。

(三)行政检查事项梳理情况

积极配合省厅法规处开展行政检查事项梳理。在原监管事项4项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全省社会组织(慈善)条线的行政检查事项梳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检查事项54项。完成权力事项库行政处罚事项认领及备案90项,行政检查事项认领及备案68项。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1.落实执法责任。将年度的行政执法量列入目标考核内容,年初下发《2020年度对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评估标准》,实行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制度。主动调配精兵强将,指导协同各县(市、区)重点对社会组织、殡葬、地名和低保救助等领域开展市县联动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41批(次)。通过联合执法行动,提升了县级民政部门的执法能力,实现行政执法由各自为战向联合联动转变,提高了民政执法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创新执法方式。先后10次派出人员赴柯城、衢江、龙游现场联合执法、指导县(市、区)办理要案及疑难案件,积极参与市教育局组织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民政部调研组来衢专题调研“两法”修订工作,对衢州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省民政行政执法标准化工作座谈会在衢州召开,会议确定,衢州市民政局具体负责全省民政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省厅信息增刊第99期刊登“衢州市民政局推行‘三三’工作法 打造民政法治新格局”的经验做法。

3.规范执法主体。认真开展并按期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完成双随机执法人员库调整、执法签名录入和辅助执法人员录入工作。清理过期行政执法证件8本,现有执法人员22人,辅助执法人员21人。

(二)提高行政执法规范

1.规范执法标准。根据“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原则,开展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标准化建设,制定《衢州市民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衢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 (试行)》、《衢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则》和《衢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类法律文书样式》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法律文书格式、执法程序、办案质量评价等基本内容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框架。2020年9月3日,全省民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座谈会在衢州市召开,衢州市民政局作为全省民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主要单位,参与全省民政执法标准化的制订工作,实现民政执法成果的全省共享。

2.规范法治程序。以健全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基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法治行为。认真学习研究《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和民政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科学设置民政执法流程,制定了《衢州市民政系统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办案程序规范(试行)》,制作了《一般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3.规范行政权限。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将现有的民政执法机构与民政业务部门相对分离,进一步规范执法职责。制定《衢州市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依据违法严重程度,划分为较轻、一般、较重等三个档次,缩减自由裁量权空间,最大程度限制执法人员处罚裁定的随意性,使行政处罚科学化和规范化。科学制定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以行政许可类事项为源头,梳理出每个行政许可类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以行政处罚事项为基准,倒推出每个行政处罚事项所对应的行政检查事项。

(三)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1.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谁执法谁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实现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信息依法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全覆盖,执法结果更加透明。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聚焦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强化结果运用,推进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案件核审工作,实行重大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以案件的证据、定性及程序为重点,对案件证据的有效性,定性的准确性及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法制审查,全面复核,确保于法有据、严谨规范。

2.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局执法指导与监督,针对基层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同时,通过案件评查不断规范全局的执法行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制定方案,组织人员赴柯城、衢江、常山、江山、龙游等地开展依法行政评估进度情况督查,指导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认真组织全市民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评查,提高民政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3.强化专业审查。构建事前许可、事中监管、事后处罚及罚后整改的闭环链条,着力解决“多头管”“三不管”“以罚代管”等管不好问题。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系统内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方面的法律专业优势,在对机关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严把关,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2020年,共审查机关合同26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行政处罚咨询8件。

三、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目标仍有不足:一是执法队伍素质需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精细化监管执法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民政部门执法监管面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执法人员及经费不足,一定程度限制了办案的数量和质量。三是内设法制机构尚不健全。法制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不足,未有独立法制科室,在履行法治建设职能中,导致职责不明、落实不够有力。

四、下步工作

(一)树立法治思维。继续突出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内抓干部学法用法,外抓监管对象知法守法,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注重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二)推进规范建设。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促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机制,并重点抓好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行执行案件核审、收缴分离、办审分离等要求,用科学的制度推进工作的规范,从而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进程。

(三)提升办案水平。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指导,通过抓规范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抓监督保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实施,努力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创新佳绩,促进行政指导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工作。

(四)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年度的行政执法量列入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查督办。各县(市、区)至少办理2个以上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并积极开展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办理。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到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形成全套电子化档案。继续创新执法方式,推进联动执法机制,借“互联网+监管”平台,以社会组织检查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市县联动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