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46F/2021-119828 成文日期: 2021-01-27
发布机构: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公告公示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09: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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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与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衢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衢州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要求,树立法治观念,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交通运输执法查处力度,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领导班子每年听取和部署本系统、本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今年,党委会专题研究了《2020年衢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任务分解》,下发给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完善系统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体系。另外,从干部配备角度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力量建设,今年6月份专门任命一名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结束了政策法规处多年来由办公室主任兼负责人主持工作的状况。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部门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指标主要围绕网上可办率、掌上可办率、跑0次率、承诺时限压缩比率、即办率、材料电子化比率6个核心指标。目前,已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掌办率100%,材料电子化比例100%,跑0次实现率100%,即办事项比例90.45%,承诺时限压缩比例97.37%。2020年衢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市本级共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53项,收到行政许可申请28381件,受理27265件,不予受理1116件,许可决定被复议、诉讼、撤销0次。

(三)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好学法普法工作,提升行业内法治能力。1.推进党委会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党委会专题研究系统内学习贯彻《民法典》、《浙江省公路条例》等工作。2.加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交通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能力。2020年组织开展2次面向全体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交通法治大讲堂,共同学习《浙江省公路条例》、《民法典》,共计300余人次参与。3.加强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交通与法同行”“宪法宣传交通行”“送法到最远的地方”“以案释法”“五月路政月”“5.26爱路日”等普法活动。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活动,在系统内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系统外开展“送法到最远的地方”活动,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山区、库区等偏远地区群众开展普法活动,使群众树立尊法、守法、爱法的良好意识。提升交通系统自身法治水平的同时,带动交通行业法律意识的提升,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普法品牌活动。

二、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我局按照“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切实加强事前公开,100%实现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影像记录,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制度,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按照5%的比例明确法制审核人员,明确审核范围,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审核内容及流程,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流程图。2020年衢州市交通运输市本级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731件,办结703,其中简易程序30件,一般程序673件,重大处罚案件112,强制执行6件。

(二)疫情防护工作开展情况。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服务指导工作。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多次赴全市域高速公路入浙卡点、出入口和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重要卡点等开展防控工作业务服务指导。市本级高速卡点累计出动路政执法人员17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69辆次;累计检查车辆132011辆,检查人员372317人;其中湖北籍车辆346辆,湖北籍人员673人;劝返车辆1135辆,劝返人员2594人。

(三)继续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治超行动,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12619人次、公安交警7841人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2970辆,卸载货物12.3万吨,交警部门累计记分12188分。

(四)规范执法,保护路产路权。继续以公路边“三化”为抓手,有效清理公路边乱堆乱放、无序广告等环境问题,大大提升了公路路域环境。全市累计出动路政人员30370人次,拆除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3849块,清理堆积物12941立方米,整治马路市场153个。共发现路产赔(补)偿案件4103起,发现率达100%,查处并结案起4099,结案率达99%,收回路产赔偿款247.6万元,路损追偿率100%

(五)强化非法营运、危货行业、出租车行业整治。2020年我局共查处非法营运案件107起,处罚金额156.4万元。其中,查处办结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4起,,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78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23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2起,有效打击了非法营运车辆的气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20年我局共查处危货行业违章案件474起,处罚金额241.1万元;案件办结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53%,处罚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830%。“雷霆行动”以来,共办结危货处罚案件 422件,罚款金额 198.48万元。通过整治,危货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问题得到了根本性遏制,企业安全意识大大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出租车行业整治方面。今年共查处出租车规范经营相关违章案件155起,处罚金额91.31万元。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出租车行业经营行为,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六)强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2020年,我局主管监督项目公路工程14个、大中修养护工程14个,监督覆盖率100%。对15个项目进行竣(交)工评定(含大中修项目),工程合格率达100%。对28个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31个施工合同段、21个监理办(不含养护大中修项目)进行综合检查。对在建工程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大检查等各项检查241次,共下发检查意见书220份,督促整改质量安全隐患675余处,整改率100%。执法人员利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检查310余次,对监管事项库行政检查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及时认领,并对事项检查率做到100%覆盖。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和行政处罚的监督手段,全年针对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开展了4期行政处罚,并督促及限期落实整改。总体来看,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可控,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七)全力做好强制执行案件移交对接工作,破解执行难题。2020年我局全力做好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对接工作,通过与柯城法院、衢江法院沟通,理顺了案件强制执行管辖权问题,促进案件办理。经催告未自动履行,提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案件6起,已执行到位4起,法院执行阶段2起,改变了以往案件执行难的情况。

(八)适应执法形势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0年共完成双随机247次,即时检查11698次,专项检查48次。均通过掌上执法形式开展。抽查事项共计13项,已覆盖13项,覆盖率100%,信用规则应用率76.95%。掌上执法激活率、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以“互联网+监管”平台为载体,积极与兄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对“两客一危”企业及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跨部门检查,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对维修企业的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跨部门联合检查率达31.25%。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合法性审核专业水平有待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的实效需进一步提高。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在系统内开展更加广泛的学法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是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方面提升合法性审核专业水平。

三是继续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进程。

四是继续深化落实“三项制度”,增补法治审核人员。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备案工作管理。

六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修订《衢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

七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暗访等形式监督促进系统内规范文明执法。

八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强化科技执法手段,加强联合监管与信用监管。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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