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73036/2021-119820 成文日期: 2021-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0年度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衢州市中心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15: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行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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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衢州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衢州市中心支局”)本级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地方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  总体情况

    2020年,衢州市中心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对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把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作为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有效抓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机制建设,大力推动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基层外汇局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衢州市中心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由一位副行长任组长,全面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汇管理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

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贯彻执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审查、保密部门审查的工作程序,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

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衢州市中心支局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力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结合基层外汇局履职实际,聚焦经济发展热点和金融工作重点,梳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高政务信息的可读性、实效性和时限性,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时效规定,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二是构建市县两级全覆盖、外汇局、银行和政府部门联动的外汇便利化服务机制,提升外汇政策传导效率。三是多措并举有效推动外汇政策落实。直面市场主体关注的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等热点,联合银行、商务、贸促会举办10余场线上、线下政策宣传和培训,惠及企业200多家次。召开外汇便利化新政落地督导会,深入了解银行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落地不加码。组织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全面摸底企业困难、服务需求和外汇政策疑惑,确保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通过衢州日报社官方微信公众号“掌上衢州”发布外汇业务网上办理倡议书,指导企业和个人开展“无接触”业务办理。

三、深入推进外汇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创新推出电子证照应用。依托“电子证照”系统线上核验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即时办结名录登记业务,真正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办理登记。同时指导金融机构利用“电子证照”系统为开立外汇账户提供便利化服务,银行直接通过平台线上采集电子证照信息,实现企业商事信息电子化。二是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完善外汇政务服务。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宣传,拍摄“数字外管”宣传片,制作名录登记、外债业务、报告业务宣传折页,指导企业更快、更便捷在线办理业务。2020年,衢州市中心支局本级累计上网办理各类外汇业务179笔,群众办事满意度保持100%好评。

四、回应热点,强化汇率风险防范指导

关注汇率波动对全市外贸企业的影响,及时了解企业汇率避险情况,引导企业认清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大方向,适应汇率波动常态,正确树立“财务中性”意识,让企业审慎安排资产和负债的货币结构,科学开展套期保值。督促银行强化对企业的指导,组织编写《银行外汇交易和贸易融资产品手册》,提升基层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汇率避险能力。2020年,全市开展汇率避险业务的企业家数、避险产品签约额分别同比增长31.25%、50.2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901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2
行政强制1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0

:“政府集中采购”数据已由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在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统一公布。

第三部分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别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0000000

第四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第五部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衢州市中心支局着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但仍存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足等问题。2021年,衢州市中心支局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更加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政务公开工作。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衢州市中心支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