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306N/2021-119437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0年度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条例》以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衢政办通[2020]60号)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资源规划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人员配备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制定了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忠分管,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针对单位性质和特点,我局还创新性的提出了310团队制度,切实有效的缓解了政府信息散、乱、杂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局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信息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我局及时更新并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业务需求及时调整市政府网站下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按信息资源库规范修改栏目类型字段属性配置、公开稿件的规范格式等。积极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建设,特别是发改牵头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专栏其中各项目征收土地信息。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
(三)丰富载体,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2020年度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876条,其中推送微信931条、网站信息发布5945条。单篇微信最高点击量42350人次,全年点击量271298人次。2020年我局收到48件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已全部按要求办结,并办理了市政府转交件14件。有效宣传了资源规划系统的工作和相关政策。
(四)开展培训,加强监督考核
去年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为加强对政策理解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我局组织集体学习一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明确了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准则,对征地拆迁、规划实施等重点领域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2020年我局:一是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我局设立政务公开热线和设置的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3 | -2 | 56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5 | -65 | 39 |
行政强制 | 12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2019年数据) | 75 | 154.450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7 | 1 | 0 | 0 | 0 | 0 | 4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3 | 1 | 0 | 0 | 0 | 0 | 3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47 | 1 | 0 | 0 | 0 | 0 | 4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一年的运行,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公开内容的质量及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政策解读数量和内容不够丰富;监督考核机制需要按新要求重新制定优化、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明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出让、规划公示等重点领域,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众的参与感,避免舆情事件发生。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在2021年按新形势新要求重新制定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工作管理制度,需要涵盖更新后的信息公开目录,对各类型栏目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对于重点栏目合理设置更高的考核标准。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微信公众号交流、热线电话、公示榜、电子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全力以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