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0-118493 成文日期: 2020-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文件编号: 衢政办函〔2020〕2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01 10: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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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衢州市委会: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衢州“无诈”之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24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通信网络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建设“无诈”之城的目标要求。今年以来,我市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依托反诈工作联席会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打、防、管、控、宣”各项工作,全力打造“无诈”之城。

一、以联席会议为载体,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参与和密切配合。为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我们不断扩充优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目前已涵盖银行、通信运营商、市场监管部门等34家单位。今年已先后召开3次市级联席会议,每次会议都不避讳、不拐弯地指出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倒逼工作责任心的提高,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在制度建设方面,健全完善了清单交办、挂牌整治等工作制度。

二、以督导检查为抓手,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市联席办先后开展了2轮全市反诈督导,常态化、清单化、项目化抓好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滚动推进、销号管理。同时,我们明确作出要求,对查处的案件要落实“一案双查”,发现哪个单位存在问题的,必须限期整改;对反复点名仍然不重视的部门、区块,将给予“十条军规”通报批评,或由纪检组织部门予以问责。

三、以严打整治为利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市、县两级反诈中心为基础,升级建立市、县两级刑事犯罪治理中心。目前8个区块公安局刑事犯罪治理中心都已建成并实体化运行。各警种权限高度共享,技网侦、反诈、情报研判等侦查手段和银行、通信运营商全方位入驻,实现人流、信息流、数据流、资金流全方位研判。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40起,打处犯罪嫌疑人652人。同时,在全省率先对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和对公账户行为开展打击,建立了全省首个本地联合惩戒机制,目前已对首批44个对象开展为期5年的非柜面业务限制和新开卡限制,并报送个人征信系统。

四、以反诈宣传为阵地,立体建设防范体系。将反诈知晓率列入平安考核知晓率的考核指标,并将反诈宣传工作纳入全市网格重点工作内容。要求各地、各成员单位将“群众有没有真正受到触动”作为检验防范宣传的一个重要标准,通过浅显易懂、有冲击力的防范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今年以来,已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上推送反诈预警信息20余个主题,印制40余万份宣传资料在全市所有金融机构、通讯运营商等重点部位进行张贴。同时,还联合阿里公司开展“防骗在微处,百城齐行动”有奖知识问答等新型宣传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齐抓共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治理工作高潮,坚决遏制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一是责任再压实,不断拧紧工作合力。继续依托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督导工作专班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安全风险和管理漏洞摸排,并明确整改期限和处置责任;制定更加严格的管理规定,严防手机卡、银行卡“实名不实人”和对公账户、营业执照不落地监管等问题,对不落实监管责任的行业和单位进行约谈、曝光、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在侦查办案中发现单位部门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通报相关部门倒查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查处。二是联动再紧密,不断提升防范治理能力。每季度对全市发案形势进行分析并形成报告,定期向各县级联席办、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并要求按期反馈,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8090”宣讲团、网格员、街道社区干部、社会志愿者的防诈骗知识培训,提升反诈宣传工作能力。针对不同人群年龄、职业特点,制定精准宣传措施,以宣传讲座、有奖问答、电视广播等传统形式和微信微博、短视频APP等新型形式开展反诈宣传,提升宣传质效。三是打击再发力,不断挤压犯罪空间。深化刑事犯罪治理中心建设,形成市、县一体化工作格局,进一步畅通与银行、通讯等行业以及公安内部专业警种的资源共享渠道,增强涉案信息、资金的调查能力,解决在部分领域查询难、反馈慢、渠道少等问题。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专业力量培养,建立县级刑事犯罪治理中心常态化上挂轮训机制,提高基层一线侦查力量的研判打击能力。

感谢你们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