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0/2020-112391 成文日期: 2020-08-14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商务〔2020〕22号 统一编号: ZJHC021-2020-0001

关于实施汽车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4 12: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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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ZJHC021-2020-00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智慧新城、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提升居民消费品质,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刺激汽车消费稳步增长,经市政府同意,特组织实施浙里来消费·衢州购车惠汽车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形式

自2020年731日起将对在柯城区(含集聚区)、衢江区、江山市经核准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汽车的购车自然人实施购车补贴,831日结束。期间某区(市)的购车补贴如提前发放完毕,则该区(市)的活动即时终止。

二、补贴资金总额

购车补贴总额共5000万元,其中柯城区(含集聚区)补贴总额3000万元,衢江区补贴总额1000万元,江山市补贴总额1000万元。各区(市)的补贴资金单独使用、兑现。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符合要求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汽车的购车自然人(以下简称购车人),每个购车人(以身份证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购车补贴,且本次所购机动车须登记为浙H车牌。单位、企业等非自然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购车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一)购买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购车价格含税,下同)。

(二)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6000元。

(三)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0000元。

(四)购买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2000元。

四、购车人申报补贴流程

本次汽车消费补贴通过衢州市政企通平台申报、审核、发放。购车补贴款按照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先到先得。

(一)提交申请。

1.签署购车补贴承诺书;

2.上传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开票时间必须在活动期间内);

3.上传车辆购置税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无需提供)

4.行驶证

5.车主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

(二)审核。

1.税务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购车相关材料。

2.市商务局根据税务和车辆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确定申请对象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三)发放。

1.市商务局审核结果为予以发放的申请信息,由市政企通平台通过县(市、区)财政支付系统支付补贴款。

2.如因申请人银行账号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支付失败,则经核准后重新发放。

3.如市政企通平台与财政支付系统对接完成后无法实现补贴款即时兑现,则按照线下流程进行发放: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指定的单位)根据市商务局的审核意见,通过银行专户,将补贴款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购车人。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转账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推送至政企通平台。

五、相关要求和报名流程

(一)汽车经销企业参加活动要求。

1.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必须是在柯城区(含集聚区)、衢江区、江山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企业;上述区域内经属地审核认定符合参加活动条件企业也可参加本次活动。参加活动的企业须具备所经营汽车品牌厂家的授权书或具备所经营汽车品牌厂家的销售合同(授权书或销售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2.参加活动的企业应制定让利促销优惠方案,同时承诺:不乘机涨价加价,参加活动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售价不得超过本通知之日出台前3个月该型号车本企业最高售价,企业经销的所有品牌型号车辆全程都要参加活动,并接受消费者对遵守承诺情况的监督。如实际销售中未遵守上述要求之一,一经查实,即取消该企业参加活动资格。

3.对活动中企业坐地起价、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参加活动的企业要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共同推动诚信消费环境建设。

4.参加活动的企业要主动向购车者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协助购车者做好补贴申报工作,每日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销售情况。

5.若购车人退车,参加活动的企业应在扣除购车补贴后,再退回剩余购车款,并及时上缴购车补贴。

6.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以“一车一档的形式,留存活动期间所售车辆的购车合同照片、消费者缴款凭证照片、交车照片(指定交车人、购车人、所购车辆同框合影)等电子信息档案,并根据要求随时调取审查。

7.参加活动的企业须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应急举措,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项促销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报名流程。符合上述要求的汽车经销企业通过衢州市政企通平台申报。

1.登录衢州市政企通平台,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上传品牌厂家授权书或销售合同;

3.签署企业承诺书;

4.市商务局审核确定。

六、其它事项

(一)购车价格含增值税(不含企业销售增值税)。

(二)购车人不符合条件、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逾期未提供资料的,不享受购车补贴。

(三)参加活动的企业和购车人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违法违规主体责任。

(四)禁止将不符合本次活动要求的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作为申报补贴依据。禁止为非活动期内购置的车辆调换机动车销售发票,骗取购车补贴。

七、工作要求

根据市县一体,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宣传的活动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做好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活动宣传策划、信息发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活动的组织实施。核定企业申报,核发购车补贴款;负责政策发布和解释,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培训;做好服务投诉处理;及时总结和报送相关资料。

市营商办:负责依托衢州市政企通平台开发活动报名、补贴申请和兑现系统,做好与财政支付系统的对接,每日汇总反馈购车人信息、购车补贴款,提供综合数据分析。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汽车质量、合同、广告、明码标价等投诉纠纷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协调拨付,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税务部门:负责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票审核,发票违法违规处理,及时通报退车信息。

公安部门:负责车辆上牌、信息审核,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统计部门:负责开展汽车消费活动调查与情况分析。

信访部门:负责协调信访投诉处理。

网信办:负责活动期间网络舆情监测。

市大数据局:负责云资源和服务器网络带宽的保障。

衢报传媒集团、广电传媒集团:举办汽车消费展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促消费氛围。

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负责做好汽车促消费活动和政策的宣传、学习,组织企业参加相关培训、展会,协助做好投诉纠纷的处理。

各级各单位和汽车经销企业要加强协调沟通,确定专人负责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处理工作。


附件:1.汽车销售企业承诺书

2.申请购车补贴承诺书

 

 衢州市商务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1

汽车销售企业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衢州市购车补贴工作要求,本企业作出以下承诺,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一、本企业符合参与购车补贴活动条件,自愿参加本次购车补贴活动。

二、制定配套让利促销优惠方案

三、不趁机涨价加价;参加活动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售价不得超过本通知出台之日前3个月该型号车本企业最高售价;本企业经销的所有品牌型号车辆全程都要参加活动。如未遵守上述要求之一,接受组织方取消本企业参加活动资格的处理。

四、保障商品质量,不以次充好。

、主动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协助购车者做好申报工作,及时汇总销售情况。

、若消费者退车,应在扣除购车补贴后,再退回剩余购车款,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购车补贴款上缴,未及时扣回购车补贴的,本企业自愿代消费者负担购车补贴并回缴所属区(市)。

、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工作管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项促销活动安全有序。

、接受相关部门的汽车补贴检查,每日报送汽车销售情况,配合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消费者信访投诉和纠纷处理等。

、做到诚信经营,如有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申请购车补贴承诺书

 

我已经认真阅读以下承诺内容并愿意遵守承诺条款:

1.保证本次购车交易真实合法,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允许相关部门查阅与审核本次购车交易相关信息。

2.若退车,自愿在退还购车补贴后,再从汽车经销商处退回购车款。

3.如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有伪造申报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取消补贴资格,并及时退还已获得的补贴。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活动前已购置车辆并开具发票的,不得享受本次补贴。

5.提交购车补贴申请,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承诺的约束。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