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0/2020-112904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农发〔2020〕10号 | 统一编号: | ZJHC65-2020-0001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促进我市粮食和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不断增强粮食和生猪供给能力,提升粮食和生猪产业发展效益,争做全省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的“排头兵”,经市政府研究,现就2020年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35万亩以上(其中早稻2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11.5亿斤以上,口粮自给率110%以上;全年生猪出栏174万头以上,自给率稳定在200%以上,生猪存栏达79万头以上,确保为全省多做贡献。
二、 工作措施
(一)千方百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1)2020年全市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35万亩,比上年增加3万亩以上,稳固粮食安全压舱石(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其中早稻播种面积26万亩以上,比上年增加1万亩以上;连晚21.3万亩,比上年增加0.5万亩以上。(2)进一步扩大旱粮种植,全市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1.5万亩以上,保障食饲两用需求。(3)切实保障新垦造耕地种粮属性,必须确保新垦耕地一季种稻属性、条件允许的田块要再种一季大小麦、黑麦草、玉米、大豆等饲用作物,并给予资金补助。(4)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协调作用,以村为单位推进原弃耕农田种植,鼓励小农户种植粮食。(5)做好早稻种植情况上图入库。早稻种植任务要逐级分解到县(市、区)、乡镇、村,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块。
(二)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1)在全面实施2020年省财政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安排市“大三农”资金,对市区范围内种植早稻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再给予80元补贴。各县(市)要安排不低于市级标准的财政配套资金,加大规模种植早稻的补贴力度,切实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2)对市区范围内(冬闲水田和旱地)连片种植旱粮作物10亩以上的种植者再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3)安排市“大三农”资金,用于全市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对评选出来的优秀种粮大户进行奖励,继续开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竞赛和绿色优质稻米示范基地建设。(4)对为当地农户提供农业生产集中托管服务、服务规模大、模式有特色、带动能力强的本地社会化服务组织,安排市“大三农”资金100万元,予以奖励。
(三)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1)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4.85万亩,强化宜机化改造,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程度。(2)继续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2020年全市完成5.7万亩任务,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全面落实各层级管护责任,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使之成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核心区。(3)推进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续建省级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8.17万亩,重点开展地力培肥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以“一次规划 分步实施”的方法分两年将项目区的二等田提升至一等田。(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
(四)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1)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大做强,资金政策向中小农户倾斜,鼓励中小农户农业生产集中托管。(2)要积极探索统一育秧机插、烘干和统防统治等直接面向粮农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对服务规模大、模式有特色、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今年列入全市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内容。(3)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机器换人”,提高粮油生产机械化设施化水平,推动生产过程绿色生态、生产环节智能可控。(4)持续推进土地流转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乡镇、村要加大弃耕农田集中改造力度,加强水利设施提升,有条件区块开展土地全域整治,鼓励集中流转、集中托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村,县(市、区)财政给予资金奖励,全面解决农田弃耕的问题。
(五)持续实施粮食绿色高产创建。(1)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强化技术协同和综合运用。开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竞赛和绿色优质稻米示范基地建设,集成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装备,建设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和优质稻米示范基地。2020年全市要实现粮食主推技术到位率100%、主导品种覆盖率85%以上的目标,建立水稻高产示范千亩方45个,总面积5万亩以上;百亩方110个,总面积2万亩以上。(2)要大力推广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综合种养等新型农作制度和省工节本、高产高效生态栽培技术模式,实现肥药减量、产量效益稳步增长的目标。
(六)加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力度。(1)全市计划农作物种子储备90万公斤(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3),其中新增的45万公斤种子全部由市本级统一储备,由粮库代储,新增的储备种子经费从市“大三农”资金中列支。(2)各地要完善种子储备品种结构,重点提高常规早稻、大豆、玉米、叶菜类、根菜类等农作物种子储备数量。
(七)全力做好生猪增产保供稳价。全年生猪出栏174万头,比上年增加15万头;生猪存栏79万头,比上年增加10万头(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1)要加快华统牧业、龙游昌农等一批新建、扩建养殖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新增产能。(2)支持新希望、大北农等一批集团企业通过收购、租赁、技术合作等方式,推动生猪养殖转型升级和适度规模发展,挖掘潜力扩大产能。(3)进一步健全防疫防控体系,落实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范疫情传入蔓延。
(八)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1)要密切关注当前疫情防控趋势和进展,认真调研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需求,及时做好调剂调运和储备。(2)要深入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保障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3)要指导农户科学管理施用化肥农药,按照农药“实名制”购买、化肥“定额制”使用、扩大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等技术措施,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4)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做好防灾预案准备、应对措施落实。(5)要根据不同作物及不同生育时期,及时做好病虫害预测预警,加强分类指导,主动避灾、科学抗灾。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粮食是重要战略物资,猪肉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事关国计民生。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的粮食安全和生猪保供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本地区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把粮食生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全面摸清消费需求、生产主体、市场流通等情况,准确掌握底数。要动态研判市场供求情况,全面落实粮食产购储加销和生猪产销对接等方面工作,加快构建高质量的粮食安全和生猪保供工作体系。
(二)强化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统筹抓好粮食和生猪的生产保供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落实措施,推动粮油和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农业农村、粮食物资、林业、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和考核。各县(市、区)要根据目标任务抓好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实行月督查机制,市对县、县对乡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要把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大花园年度考核,切实推动措施落地、工作到位。
附件:1.2020年衢州市粮食生猪生产保供任务分解表
2.2020年衢州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3.2020年衢州市农作物种子储备任务分解表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2020年衢州市粮食生猪生产保供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 粮食播种面积(万亩) | 早稻播种面积(万亩) | 连作晚稻播种面积(万亩) | 单季稻播种面积(万亩) | 旱粮播种面积(万亩) | 生猪出栏(万头) | 生猪存栏(万头) |
柯城区 | 5.90 | 1.00 | 0.90 | 1.00 | 3.00 | 3.5 | 1.50 |
衢江区 | 30.75 | 6.95 | 5.80 | 10.00 | 8.00 | 41 | 17.50 |
龙游县 | 30.50 | 8.00 | 6.20 | 8.10 | 8.20 | 74.3 | 34.00 |
江山市 | 37.35 | 7.35 | 6.50 | 14.50 | 9.00 | 39.5 | 17.00 |
常山县 | 14.95 | 2.75 | 1.90 | 4.70 | 5.60 | 7.7 | 4.50 |
开化县 | 15.55 | 0.08 | 0.07 | 7.40 | 8.00 | 8.0 | 4.50 |
合计 | 135.00 | 26.13 | 21.37 | 46.20 | 41.30 | 174.00 | 79.00 |
附件2
2020年衢州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单位:万亩)
农田基础建设设施任务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县 | 江山市 | 常山县 | 开化县 | 合计 |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 0.25 | 0.4 | 1.4 | 2 | 0.7 | 0.1 | 4.85 |
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任务 | 0.2 | 1.2 | 1.4 | 1.5 | 0.7 | 0.7 | 5.70 |
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续建任务 | 0 | 2.3 | 4.79 | 0 | 1.08 | 0 | 8.17 |
附件3
2020年衢州市农作物种子储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公斤
县(市、区) | 种子储备原指标任务数 | 种子储备新增指标任务数 | 合计 |
柯城区 | 1.5 | 1.5 | |
衢江区 | 8.5 | 8.5 | |
龙游县 | 10.0 | 10.0 | |
江山市 | 6.0 | 6.0 | |
常山县 | 3.5 | 3.5 | |
开化县 | 3.5 | 3.5 | |
市本级 | 12.0 | 45.0 | 57.0 |
合计 | 45.0 | 45.0 |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