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0/2020-112904 成文日期: 2020-08-12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农发〔2020〕10号 统一编号: ZJHC65-2020-0001

关于印发2020年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2 10: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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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促进我市粮食和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不断增强粮食和生猪供给能力,提升粮食和生猪产业发展效益,争做全省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的“排头兵”,经市政府研究,现就2020年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35万亩以上(其中早稻2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11.5亿斤以上,口粮自给率110%以上;全年生猪出栏174万头以上,自给率稳定在200%以上,生猪存栏达79万头以上,确保为全省多做贡献。

二、 工作措施

(一)千方百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1)2020年全市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35万亩,比上年增加3万亩以上,稳固粮食安全压舱石(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其中早稻播种面积26万亩以上,比上年增加1万亩以上;连晚21.3万亩,比上年增加0.5万亩以上。(2)进一步扩大旱粮种植,全市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1.5万亩以上,保障食饲两用需求。(3)切实保障新垦造耕地种粮属性,必须确保新垦耕地一季种稻属性、条件允许的田块要再种一季大小麦、黑麦草、玉米、大豆等饲用作物,并给予资金补助。(4)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协调作用,以村为单位推进原弃耕农田种植,鼓励小农户种植粮食。(5)做好早稻种植情况上图入库。早稻种植任务要逐级分解到县(市、区)、乡镇、村,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块。

(二)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1)在全面实施2020年省财政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安排市“大三农”资金,对市区范围内种植早稻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再给予80元补贴。各县(市)要安排不低于市级标准的财政配套资金,加大规模种植早稻的补贴力度,切实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2)对市区范围内(冬闲水田和旱地)连片种植旱粮作物10亩以上的种植者再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3)安排市“大三农”资金,用于全市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对评选出来的优秀种粮大户进行奖励,继续开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竞赛和绿色优质稻米示范基地建设。(4)对为当地农户提供农业生产集中托管服务、服务规模大、模式有特色、带动能力强的本地社会化服务组织,安排市“大三农”资金100万元,予以奖励。

(三)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1)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4.85万亩,强化宜机化改造,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程度。(2)继续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2020年全市完成5.7万亩任务,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全面落实各层级管护责任,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使之成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核心区。(3)推进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续建省级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8.17万亩,重点开展地力培肥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以“一次规划 分步实施”的方法分两年将项目区的二等田提升至一等田。(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

(四)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1)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大做强,资金政策向中小农户倾斜,鼓励中小农户农业生产集中托管。(2)要积极探索统一育秧机插、烘干和统防统治等直接面向粮农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对服务规模大、模式有特色、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今年列入全市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内容。(3)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机器换人”,提高粮油生产机械化设施化水平,推动生产过程绿色生态、生产环节智能可控。(4)持续推进土地流转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乡镇、村要加大弃耕农田集中改造力度,加强水利设施提升,有条件区块开展土地全域整治,鼓励集中流转、集中托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村,县(市、区)财政给予资金奖励,全面解决农田弃耕的问题。

(五)持续实施粮食绿色高产创建。(1)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强化技术协同和综合运用。开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竞赛和绿色优质稻米示范基地建设,集成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装备,建设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和优质稻米示范基地。2020年全市要实现粮食主推技术到位率100%、主导品种覆盖率85%以上的目标,建立水稻高产示范千亩方45个,总面积5万亩以上;百亩方110个,总面积2万亩以上。(2)要大力推广粮经结合、水旱轮作、综合种养等新型农作制度和省工节本、高产高效生态栽培技术模式,实现肥药减量、产量效益稳步增长的目标。

(六)加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力度。(1)全市计划农作物种子储备90万公斤(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3),其中新增的45万公斤种子全部由市本级统一储备,由粮库代储,新增的储备种子经费从市“大三农”资金中列支。(2)各地要完善种子储备品种结构,重点提高常规早稻、大豆、玉米、叶菜类、根菜类等农作物种子储备数量。

(七)全力做好生猪增产保供稳价。全年生猪出栏174万头,比上年增加15万头;生猪存栏79万头,比上年增加10万头(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1)要加快华统牧业、龙游昌农等一批新建、扩建养殖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新增产能。(2)支持新希望、大北农等一批集团企业通过收购、租赁、技术合作等方式,推动生猪养殖转型升级和适度规模发展,挖掘潜力扩大产能。(3)进一步健全防疫防控体系,落实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范疫情传入蔓延。

(八)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1)要密切关注当前疫情防控趋势和进展,认真调研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需求,及时做好调剂调运和储备。(2)要深入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保障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3)要指导农户科学管理施用化肥农药,按照农药“实名制”购买、化肥“定额制”使用、扩大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等技术措施,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4)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做好防灾预案准备、应对措施落实。(5)要根据不同作物及不同生育时期,及时做好病虫害预测预警,加强分类指导,主动避灾、科学抗灾。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粮食是重要战略物资,猪肉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事关国计民生。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的粮食安全和生猪保供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本地区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把粮食生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全面摸清消费需求、生产主体、市场流通等情况,准确掌握底数。要动态研判市场供求情况,全面落实粮食产购储加销和生猪产销对接等方面工作,加快构建高质量的粮食安全和生猪保供工作体系。

(二)强化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统筹抓好粮食和生猪的生产保供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落实措施,推动粮油和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农业农村、粮食物资、林业、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和考核。各县(市、区)要根据目标任务抓好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实行月督查机制,市对县、县对乡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要把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大花园年度考核,切实推动措施落地、工作到位。

附件:1.2020年衢州市粮食生猪生产保供任务分解表

2.2020年衢州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3.2020年衢州市农作物种子储备任务分解表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2020年衢州市粮食生猪生产保供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粮食播种面积(万亩)

早稻播种面积(万亩)

连作晚稻播种面积(万亩)

单季稻播种面积(万亩)

旱粮播种面积(万亩)

生猪出栏(万头)

生猪存栏(万头)

柯城区

5.90

1.00

0.90

1.00

3.00

3.5

1.50

衢江区

30.75

6.95

5.80

10.00

8.00

41

17.50

龙游县

30.50

8.00

6.20

8.10

8.20

74.3

34.00

江山市

37.35

7.35

6.50

14.50

9.00

39.5

17.00

常山县

14.95

2.75

1.90

4.70

5.60

7.7

4.50

开化县

15.55

0.08

0.07

7.40

8.00

8.0

4.50

合计

135.00

26.13

21.37

46.20

41.30

174.00

79.00

 

附件2

2020年衢州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单位:万亩)

农田基础建设设施任务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

江山市

常山县

开化县

合计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0.25

0.4

1.4

2

0.7

0.1

4.85

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任务

0.2

1.2

1.4

1.5

0.7

0.7

5.70

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续建任务

0

2.3

4.79

0

1.08

0

8.17


附件3

2020年衢州市农作物种子储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公斤

县(市、区)

种子储备原指标任务数

种子储备新增指标任务数

合计

柯城区

1.5


1.5

衢江区

8.5


8.5

龙游县

10.0


10.0

江山市

6.0


6.0

常山县

3.5


3.5

开化县

3.5


3.5

市本级

12.0

45.0

57.0

合计

45.0

45.0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