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0-77934 | 成文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发〔2020〕8号 | 统一编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实现电子科技大学和衢州市校地双方优势资源有效对接,培养造就更多高层次科技人才,服务衢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促进电子科技大学“双一流”建设,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电子科技大学合作共建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协议书》(衢市司合登字〔2019〕32号),经研究,决定成立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为衢州市人民政府与电子科技大学共同举办的具有事业法人性质的校地合作科研办学机构。
二、职能定位
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聚焦数字经济、公共安全技术等科技领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孵化转化、科研育人等工作;对接衢州产业,开展技术攻关,积极推动校友产业园建设,促进衢州乃至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在电子信息等领域建成全国一流、国际先进的集科研、成果转化、科研育人和专业技术培训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平台。
三、组织架构
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由市政府、电子科技大学及相关人员组成,院长和执行院长由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人员担任并负责日常管理,副院长之一可由市政府选派。
四、工作场所
在衢州海创园(杭州)安排不少于3000平方米、衢时代创新大厦安排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办公、教学、实验室的过渡用房。今后待新规划的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院舍建成后,迁入新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智慧新城管委会、驻长三角联络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筹备建设推进工作小组,负责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明确责任落实。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筹备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筹备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视情予以通报。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