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0-105785 | 成文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市府办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办发〔2020〕9号 | 统一编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高质量推进国土
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精神,为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并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紧扣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充分挖掘潜力,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任务目标
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行动,到2024年底,全市完成新增造林11.86万亩以上,力争全市森林覆盖率在70%左右,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三、建设内容
(一)以山地为主,加强坡地森林建设。挖掘现有林地、未利用土地、严重污染土地的造林潜力,确保宜林空间应绿尽绿。加大对坡度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的生态修复力度。加快荒山荒地等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等地块的造林步伐,鼓励山地使用2年生以上容器苗造林,提高林地绿化程度。加大残次林、疏林、一般灌木林的补植改造力度,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
(二)以城镇为主,加快推进城镇绿化建设。以森林城市(城镇)、园林城市(城镇)建设为载体,扩大城市建成区核心片林规模,加宽河道、道路沿线绿化带(2行以上、行距4米以下)。着力抓好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加强城镇新区和新建工业园区绿化,利用好拆违和改造土地,因地制宜多建设小绿地、小公园、小街景等,做到步行5分钟就能看到绿地。积极推进临街单位拆墙透绿,建设口袋公园、生态景观墙、屋顶绿化等工程,加快城镇绿化带和重点地段的绿化美化工作,提升城市品牌形象。
(三)以乡村为主,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一村万树”行动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利用好村庄边角地、拆违地、废弃地、空闲地、庭院地等五类宜林地块,引导片林“扩面”(1亩以上),突出“身边增绿”。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农田林带林网、片林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对村庄周边的荒芜山地,尽可能种上乔木树种,积极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实现绿化成林。到2024年底,全市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和森林乡村占比达到30%以上。
(四)以通道为主,有力推动生态廊道建设。结合“四边三化”,加速推进杭金衢和龙丽温高速、320和351国道、浙赣和衢九铁路、杭衢和衢宁高铁等公路、铁路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提升改造力度,打造生态廊道网络。切实抓好城市出入口、交通枢纽、服务区等重要节点区域的森林建设,打造精品亮点工程。谋划推进沿江美丽公路、四好农村路、通景公路等沿线森林建设,打造美丽大走廊。
(五)以流域为主,加速推进诗画风光带建设。围绕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建设,加快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以“十大名山公园”提升行动为抓手,推进生态移民等工程建设,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抓手,带动省级森林城镇建设协调发展,提高公园、广场、防护等城市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力争各县均创成国家森林城市,全市省级森林城镇2/3以上,为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夯实基础。维持“一江两港三溪”自然形态,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两岸采取新造补植、林相改造等综合措施,培育以落叶林为主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加快流域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露天矿山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完善生态系统,提高观赏效果。
(六)以产业为主,重点加强生态事业发展。与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合作建立公益性自然保护地,创新自然保护地“地役权改革、智能化管理、慈善信托”等治理模式,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完善权益共享机制。加速发展森林康养产业,重点打造医养小镇、森林康养小镇、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等康养类项目,发挥森林增进人类健康的作用。鼓励村民大力建设“四旁”果木林,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调整坡耕地种植结构,发展油茶、香榧、茶叶、新品种柑橘等经济林。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排,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把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作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行动细化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将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山头地块和责任人员,确保顺利推进。建立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总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动员广大群众植树造林护绿。
(二)明确分工,强化协同。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林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做好造林设计与成林验收技术标准的衔接。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国家、省、市重大战略,谋划建设一批森林生态项目。自然资源部门要研究完善生态退耕等绿化用地政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要将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作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主要控制指标,高标准实施生态修复项目。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绿色奖补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进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优化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城镇)绿化、通道绿化、河道绿化,切实增加森林面积。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宣传发动,大力弘扬爱绿、护绿传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政策扶持,做好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重点用于推动国土绿化美化高质量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整合资源,按照项目化、精准化的要求,加大对国土绿化美化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森林植被恢复费实行专款专用,优先保障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持续推进林业投资机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调控管理,严格执行。按照生态优先、先补后占、增减挂钩、持续利用的原则,实行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引导人工商品林采伐方式转变,省政府下达各县(市、区)的人工商品林主伐指标,原则上皆伐量不得超过主伐总量的50%。强化使用林地定额和森林采伐限额两大指标来调控管理森林资源总量的增减挂钩。实行林木采伐、临时占用林地更新复绿告知承诺制度,建立健全迹地更新保证金制度,确保各类迹地按时保质保量更新。及时发现与打击各类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切实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五)加强考核,完善机制。市资源规划局要加强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及时通报组织实施情况。把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压实责任。
附件:衢州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任务分解表(2020—2024年)
附件
衢州市高质量推进
国土绿化美化行动任务分解表(2020—2024年)
单位:亩
单位 | 合计 | 分年度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衢州市 | 118600 | 33000 | 26400 | 26400 | 19800 | 13000 |
柯城区 | 11700 | 3300 | 2600 | 2600 | 2000 | 1200 |
衢江区 | 17000 | 4700 | 3800 | 3800 | 2800 | 1900 |
龙游县 | 15700 | 4300 | 3500 | 3500 | 2600 | 1800 |
江山市 | 20100 | 5600 | 4500 | 4500 | 3400 | 2100 |
常山县 | 22900 | 6400 | 5100 | 5100 | 3800 | 2500 |
开化县 | 31200 | 8700 | 6900 | 6900 | 5200 | 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