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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发改审〔2019〕79号
关于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体育场及
附属设施初步设计批复的函
西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体育场及附属设施初步设计的函》(衢西管委〔2019〕6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编制的《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体育场及附属设施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体育场及附属设施
二、项目法人
衢州宝冶体育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和用地
选址于高铁新城核心区域,橘林大道以东、三江西路以南、养生大道以西、芹江路地块以北地块,符合《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规划建设用地282.02亩。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按“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的原则,本期工程新建3万座体育场和附属设施用房共计88350平方米,其中体育场58565平方米、停车楼27785平方米、第一检录处2000平方米,配置机动车停车位70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454个。配套建设训练场地、绿化、道路、给排水、供配电和无障碍设施等。
五、设计标准
体育场为乙级中型体育场,看台和附属设施用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罩棚为空间管桁架结构体系;停车楼为Ⅰ类多层停车库,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第一检录处为单层公共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
六、原则同意总平面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建筑和结构等设计方案。
八、原则同意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节能、绿色建筑、环保、防疫、环卫、无障碍等设计方案。
九、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工程投资概算139753.1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附件: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体育场及附属设施投资概算表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
附件:
衢州市体育中心工程——体育场及
附属设施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 (万元) |
一 | 工程费用 | 97995.25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8100.58 |
其中:土地费用 | 16924.13 | |
三 | 预备费 | 5485.58 |
四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8198.72 |
合计 | 13975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