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0/2020-116241 成文日期: 2020-11-09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废止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医保联发〔2020〕14号 统一编号: ZJHC73-2020-0004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9 10: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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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衢政发〔2014〕5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度、2022年度衢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三、低保、低边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

四、各地要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当期收支平衡。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