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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19]22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19年12月3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市区3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m2)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期 | 建设时间(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衢市储(2019)11号 | 劳动路以北、蝴蝶路以南的南湖广场北侧地块 | 17824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 1.0 且≤ 1.5 | ≤30% | >17824㎡且≤26736㎡其中居住建筑面积≤23136㎡商业建筑面积≤3600㎡ | ≤21m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 | 17050 | 8550 |
衢市储(2019)12号 | 劳动路以南、荷花中路以西的南湖广场西侧地块 | 29367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1.3且≤ 1.8 | ≤30% | ≥38177㎡且≤52860㎡其中:居住建筑面积≤39000㎡商业用房≤13860㎡且≥9000㎡ | ≤36m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 | 24150 | 12100 |
衢市储(2019)13号 | 九华中大道以南,锦西大道以东的衢州市西区G2-1地块 | 30810 | 商住用地 | >1.0 且≤ 2.0 | ≤25% | >30810㎡且≤61620㎡,其中商服用房≤3300㎡ | ≤60m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 | 41730 | 20865 |
注:规划指标详见出让地块的《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买成功后,竞得人须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且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全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在衢州市本级已有企业的受让人不需成立新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无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19年12月2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衢市储(2019)11号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9时30分、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10时整、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10时3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 受让人须按照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中的总平布局、户型设计、建筑外立面要求进行深化设计,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组织部门联审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报批、建设。
2.出让地块内须建设回购商品房,回购商品房由衢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回购,回购商品房回购单价均为6500元/平方米(含办理产权证的办证费、契税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的税费)。回购房回购的其他相关约定详见各出让地块《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
3.衢市储(2019)11号出让地块回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约8897平方米,回购商品房套数约为99套(其中60平方米户型14套、70平方米户型22套、80平方米户型37套、90平方米户型11套、100平方米户型7套、110平方米型3套、120平方米户型4套、商业1户500平方米)。
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回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约30350平方米,回购商品房套数约为303套(其中80平方米户型89套、90平方米户型114套、100平方米户型34套、110平方米户型25套、120户型21套,130户型19套、商业1户240平方米)。
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回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约28650平方米,回购商品房套数约为287套(其中80平方米户型106套、90平方米户型96套、100平方米户型32套、110平方米型11套、120平方米户型19套、130平方米户型22套、商业1户600平方米)。
4.衢市储(2019)11号出让地块限商品房住宅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7000元/平方米、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限地下车位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5万元/个。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限商品房住宅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8000元/平方米、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限地下车位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5万元/个。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限商品房住宅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23000元/平方米、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4200元/平方米、限地下车位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5万元/个。
5.出让地块的储藏间、地下室停车位与回购房数量必须做到1:1:1配置,储藏间、地下室停车位由回购户自愿购买,对回购户须限价销售,每户回购房产限购1间储藏间及1个地下室停车位。衢市储(2019)11号、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储藏间限价3800元/平方米、地下室停车位限价10万元/位(车位使用面积不大于15平方米,若大于15平方米回购户补差价);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储藏间限价4000元/平方米、地下室停车位限价10万元/位(车位使用面积不大于15平方米,若大于15平方米回购户补差价)。
6.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的酒店须由受让人整体自持五年。
7.衢市储(2019)11号出让地块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衢州市南湖广场北侧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签订回购协议一个月内支付已产生的设计、地勘等前期费用2033382元(以最终结算价为准)。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衢州市南湖广场西侧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签订回购协议一个月内支付已产生的设计、地勘等前期费用3245587元(以最终结算价为准)。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衢州市西区G2-1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签订回购协议一个月内支付已产生的设计、地勘等前期费用3449171元(以最终结算价为准)。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8.出让地块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开发建设(对全装修不作要求)。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504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504室。
联系电话:0570-3060332、0570-3862433 联系人:章先生 梅女士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http://www.qz.gov.cn/col/col1528862/index.html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