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0-118652 成文日期: 2020-10-2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办发〔2020〕27号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6 10: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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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衢州市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坚持源头地区“节水就是减排,节水就是减污”的宗旨,把节约用水作为衢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于“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和衢州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落实目标责任,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通过示范引领和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衢州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快速突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2%和4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省级要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8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12.85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50%和55%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14.70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不断完善市场调节机制,让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市主要节水指标达到新的高度,实现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协调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双控行动”。

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健全市、县两级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明确节水主体责任,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开展重点企业节水规划编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2022年,各县(市、区)全部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江河水量分配。实行流域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制定跨区域主要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流量底线,强化流域用水管控。到2022年,完成衢江、常山港、江山港、乌溪江、灵山港流域水量分配。

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落实“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明确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项目准入水耗标准,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省级以上平台完成率达到100%。

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二)推进“六大工程”。

1.农业节水增效。

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继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5万亩以上,新增节水型灌区6个,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万亩以上。

发展节水畜牧业渔业。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每年开展5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发展节水渔业和绿色生态渔业,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减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计量收费。到2022年,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在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2.工业节水减排。

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改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制定高耗水工业用水户名录体系,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到2022年,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鼓励企业开展节水、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和水资源梯级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衢州市东港第二原水泵站工业供水项目。

3.城镇节水降损。

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加强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管理,积极推广非常规水利用技术、设备与工艺。

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降低原水输水损失率和制成水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严格漏损管控,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建立城乡清洁高效的供水管网。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150公里以上,市、县级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在衢化片区开展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到2022年,60%以上的市县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节水器具,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4.非常规水利用。

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区块规划、项目建设、旧城改造等领域内充分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力量支持,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提高非常规水利用。

5.节水标杆引领。

打造节水标杆。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打造一批节水标杆工程。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到2022年,打造6个节水标杆酒店、6个节水标杆校园和22个节水标杆小区,培育10个节水标杆企业,完成24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6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重点用水工业企业、灌区和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

6.节水装备推广。

鼓励支持节水装备产业。支持节水产品和设备制造,鼓励、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

(三)完善“六项机制”。

1.全面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2.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按照省级统一部署,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发挥差别化税率对水资源节约调节作用。

3.健全节水奖励机制。落实节水政策措施,对节水工作成绩突出的县级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

4.拓展节水融资模式。将水资源纳入“两山银行”改革试点,探索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水权交易实践和研究。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公共机构因产生节水效益支付给节水服务机构的合同费用在其公用经费预算中列支。到2022年,完成2个省级合同节水试点项目。

5.落实水效标识制度。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大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指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

6.强化用水制度管理。严格定额管理机制,执行国家节水标准和省级用水定额,健全鲟鱼养殖等特色产业用水定额动态修订机制。加强取用水标准化管理,提高用水计量覆盖率,落实重点用水户用水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名录,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按照数字化转型的要求,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全市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日常工作。市水利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对节水行动绩效优秀的县(市、区)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六大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建立节水标杆建设、水平衡测试、节水载体创建激励制度,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节水目标考核,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县级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

(四)增强节水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客观规律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形成合理用水、文明用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衢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衢政办发[2020]27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