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11W/2020-102845 成文日期: 2020-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19年度
发布机构: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22: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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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衢州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28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3055508,传真:0570-3055508)。

一、概述

2019年,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工作要求,丰富宣传途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建设,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我局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统筹协调,保障部署推进。要求全局各处室、单位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紧扣全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完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处室和专门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同步督促检查,密切上下联动。

二是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我局以公示公告、政府政务公开网等形式,公开了财政部门的机构职能、办事规范性文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优化了财政预决算、政府预决算、专项经费、双随机抽查、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相关栏目的设置,保障栏目实时更新。同时,以“衢州财政”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及时宣传财政最新动态、财政改革方向,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畅通了财政信息发布渠道。

三是及时向本局干部职工公开内务。主要通过网络办公系统和政务公告栏进行对内政务公开,公开了如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人事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四是继续做好内部督查。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查,配合考核评价工作,强化部门、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结合“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最多跑一次”等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做好财政业务的梳理,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发布信息的调整、补更。根据政务公开提示单的评估检查情况,紧扣时间节点,补齐短板弱项,扎实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事前指导和事后评估总结。

五是深化宣传引导。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培训、教育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内控建设,做到定时检查、定期公开,切实履行主动公开工作职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衢州市财政局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9条。其中通过微信公开信息75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54条。主要侧重公开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布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本局政务动态、财政相关法规、办事指南;三是政府采购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公布;四是会计管理及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等信息;五是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内容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因机构改革等因素,衢州市财政局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件,同比增加46%。从申请方式看,其中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7件。从申请事项分类看,涉及财政预决算的5件,涉及征收补偿的2件,涉及环境保护的1件,涉及行政处罚的3件,涉及其它事项的2件。所有申请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0件。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衢州市财政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内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当前存在不足与2019年度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狠抓政务公开,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在第三方评估检测中分数不高,存在部分内容未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及时更新等情况。针对不足之处,我局将在新一年积极向其他单位借鉴好的做法与经验,不断探索新办法和新措施。具体将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内容和范围上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加快政务公开电子化建设,增加专项栏目,加强与网民、群众的互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加强公众交流。

二是持续提升干部政务公开业务素养。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系统开展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提高财政干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三是持续做细做优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努力完善关于PPP项目政策法规、财政扶持、建设实施信息的公开,积极做好关于财政热点、政策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管理信息的公开,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根据我局制发的《关于建立大督考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日常工作和重点环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及时排解安全隐患,做好对政务公开措施落实不力情况的督查整改。

                                                                                                衢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