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0-77926 成文日期: 2020-01-22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0〕1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纪委市监委等4家单位和陈小清等11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1-22 09: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府办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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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9年,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克难攻坚,勇于担当,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推动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重重落地。特别是在缉捕外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宣传“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城市品牌等重大专项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市纪委市监委等4家单位和陈小清等11人记功和嘉奖:

一、集体嘉奖(4家)

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衢江区纪委区监委、市公安局衢江分局。

二、个人三等功(2人)

陈小清(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许军(市城投集团)。

三、个人嘉奖(9人)

汪名六(市公安局)、姜利霞(原市纪委市监委)、张映潮(市纪委市监委)、吴晓夏(市纪委市监委)、黄继伟(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徐帆(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柴彬耀(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姜赟(衢江区纪委区监委)、张川伟(衢江区纪委区监委)。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各地、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凝心聚力、奋力拼搏,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