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0-77925 成文日期: 2020-01-1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办发〔2020〕2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浙江省新零售标杆城市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4 11: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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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衢政办发〔20202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浙江省

新零售标杆城市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创建浙江省新零售标杆城市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6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创建浙江省新零售标杆城市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26号)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优化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促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和消费升级,抢先布局未来社区的新零售体系,加快推动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浙江省新零售标杆城市,深化推动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的重重落地,共建“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特制定本创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激发新零售转型创新新动能,推动实体零售的线上线下融合、物流融合,由销售商品向创新生活方式转变,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市场是新零售发展的决定因素,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自主选择转型路径,实现战略变革、模式再造和服务提升。

——坚持需求引领。需求是新零售的根本出发点,要适应消费需求新变化,引导企业补齐短板,增强优势,扩大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增强商品、服务、业态等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坚持创新驱动。创新是新零售的直接动力,要抢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机遇,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总体目标。

2022年,把衢州建设成为浙江省新零售标杆城市。

推动市区主要商圈全面实现大数据管理,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全面实现全供应链大数据管理的智能营销;中小微传统商贸零售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智能便利店、无人超市、自助售货机等新零售场景在城乡广泛分布,体验消费、社交电商、近场零售、无人零售等成为市民消费常态,移动支付应用水平领先四省边际地区。

建成衢州“未来城市商业大脑”(商业大数据平台);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新零售示范街区1个以上;培育具有全国知名度的浙江省新零售示范企业3家以上,在各细分市场排名全国前列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冠军企业”10家以上;商家全面实现移动支付应用;把衢州建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直播和短视频电商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打造智慧商圈。

加强与知名互联网平台合作,在重点历史文化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处打造智慧商业街或智慧综合体等形式的智慧商圈,鼓励商户在智慧商圈平台上开设线上店铺,依托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交互,对商贸服务行业营销、服务等过程进行升级改造,促进线上线下、数据融合,充分挖掘利用大数据资源,实现更为精准的数据化营销,实现数据赋能。

(二)加快城乡新零售网点布局。

支持企业研发、推广和布设无人超市、智能零售柜、智能移动零售商用车等智能零售设施,为未来社区提供新零售配套。选择办公楼宇、交通枢纽、医院、学校、市民公园、体育场馆、专业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规划建设无人超市或布设智能零售柜。在国内率先开通智能移动零售商用车,提供升级版无人零售,为市民提供无人零售新体验,进一步提升市民消费便利化程度。

布局推广市区新零售社区小店。支持新零售平台进入社区进行新零售布局,并鼓励传统店铺加盟,通过平台进行新零售升级,实现小店订货、物流、营销、增值业务等的流程优化改造。

推进农村零售体系优化升级。深化与知名互联网平台合作,强化大数据、智能科技应用,新建一批集销售、物流、服务于一体的高版本服务站,分批改造提升原有农村服务点,提供在线购物、缴费、出行、资讯等服务,并帮助销售农产品,充分发挥服务站点在突破信息瓶颈、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突破物流、信息流的瓶颈,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

创建一批电商村(镇)和新零售村。积极推进乡村产业销售体系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深挖乡村适合网销的特色产品,做大特色产品产业规模,加强产品网销策划、包装、品牌、追溯、营销等,培育一批浙江省电子商务专业村(镇)、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村(镇)、阿里巴巴中国淘宝村(镇)和新零售村。

(三)加快推广移动支付应用。

深化移动支付在便民生活商业场景的应用,鼓励支持先进支付技术的应用,通过支付便利化、消费数字化,推动各类商家实现智慧新零售商业转型升级,推动各类民生服务体系终端实现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重点在全市主要商圈、大型商场超市、综合体、农贸市场、医院、药店、学校、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深化移动支付场景应用,并推动移动支付向县域、乡镇的推广和延伸。

(四)加快提升新零售配套信息基础设施。

加强新零售的移动信号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宽带网络,加快5G商用进程,推进IPv6规模部署,争取实现市区和各县城以及其他重点区域5G信号全覆盖,为新零售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

(五)加快推动本地商贸业供应链改造和新零售转型。

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全时段、多场景、高效率的新消费体验,通过线上平台、线下实体门店、物流体系等深度融合,提升商品的供应链效率。鼓励连锁商贸企业、老字号企业、城市综合体、专业市场等运用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数字技术重构全渠道、全产业链营销模式,积极拓展线上新零售渠道,发展体验消费、线上线下、社交电商、直播和短视频电商、近场零售、无人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新零售应用场景。重点推动本地商贸龙头企业建设和应用线上新零售平台,加快本地重点生活服务业新零售平台发展。优化提升公用型保税仓、海外仓等的布局建设,积极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出口型工业企业开展跨境零售业务。

(六)加快引进优质新零售企业。

研究制定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实效性强的新零售和电商企业招商政策,整合统筹各创业创新平台资源,加大衢州对新零售和电商企业的吸引力。发挥我市驻外地各联络处(办事处)的优势,充分发动各地衢州商(协)会、衢州寓外新零售和电商界人才力量,通过驻点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市外优质新零售和电商企业及人才的招引力度。

(七)加快提升新零售大数据应用管理水平。

依托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新零售数据中心,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知名互联网大数据企业的技术合作,动态获取市场零售数据,使之在统计体系中得到真实体现。实现对本地市场和企业零售数据资源的有效掌握管理,逐步开展开发利用,精准指导新零售体系进一步完善,引导鼓励零售企业通过大数据应用实现做大做强。

(八)加快优化新零售发展生态。

及时整理新零售有关经验和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学习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新零售前沿技术和做法,举办有区域影响力的新零售相关主题活动,扩大新零售思维的传播,提振新零售发展氛围。组织举办以新零售内容为主的高规格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等方面的赛事,与知名互联网品牌企业合作举办选品和集中推广、资源对接等。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创建新零售标杆城市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创建新零售标杆城市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创建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作分工落实方案,汇总工作进度,开展目标考核和督查通报。推进办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本部门具体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上报推进办,并抓好各自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创建新零售标杆城市推进机制,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创建工作责任考核力度。

(三)落实政策支持。加大对新零售标杆城市创建相关的项目、产业的政策研究和支持力度,在大商贸政策中充分体现和不断完善新零售相关内容,对符合政策的项目和企业及时进行兑现。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新零售标杆城市创建。

(四)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新零售相关知识、创建新零售标杆城市的重大成果等,提高全社会对新零售之城建设的认识,努力营造合力创建新零售标杆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衢州市创建浙江省新零售标杆城市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