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21号)

发布日期:2019-09-03 10: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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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政办发〔2019〕2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9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9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按计划组织实施。

一、计划安排

(一)本次共安排市级政府投资项目134项,总投资3588254万元,2019年计划投资1081055万元,计划财务支出772585万元,拟由市财政预算安排132082万元、上级补助17062万元、部门单位自筹及其他206737万元、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及西区416704万元。其中:

新建项目62项,2019年计划投资276750万元,计划财务支出248686万元,拟由市财政预算安排39903万元、上级补助3625万元、部门单位自筹182993万元、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及西区22165万元。

续建项目72项,2019年计划投资804305万元,计划财务支出523899万元,拟由市财政预算安排92179万元、上级补助13437万元、部门单位自筹23744万元、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及西区394539万元。

(二)本次共安排PPP模式项目9项,总投资4282662万元,2019年计划投资586453万元。其中新建项目2项,2019年计划投资59000万元;续建项目7项,2019年计划投资527453万元。

(三)本次共安排前期项目39项,匡算总投资1655485万元。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阶段,分为前期推进类和前期预备类,其中前期推进类项目35项,匡算总投资1375592万元;前期预备类项目4项,匡算总投资279893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快进度,确保项目如期推进。要按照“4421”项目推进体系要求,压实责任、整合资源、打通力量、加快推进,确保项目建设按照计划要求实施。新建项目要抓紧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续建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入使用。

(二)强化管理,确保项目规范推进。要加强项目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和项目变更的要求,增强项目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对列入计划的项目,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对确需调整项目内容或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安排的,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三)做深项目前期,落实要素保障。要科学确定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完善项目决策审批程序。对列入前期计划的项目,要按照前期工作节点计划要求加快推进,条件成熟即转为实施项目。要高度重视要素保障工作,密切跟踪政策动向,最大限度争取土地专项债、棚改专项债等债券和资金的支持,确保项目能批、土地能供、资金能保,为项目推进提供保障。

(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统计分析。要健全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级各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按要求将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报送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对进度迟缓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通报。

附件:1.2019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2.2019年市级PPP项目投资计划

3.2019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衢政办发[2019]2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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