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19-100245 成文日期: 2019-09-2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废止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19〕17号 统一编号: ZJHC00-2019-0002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3 19: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分享:
政策解读

ZJHC0020190002

 

 

衢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衢政发〔201917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保障体系,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9101日开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770/人。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992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