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0/2019-102985 成文日期: 2019-08-15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农专〔2019〕58号 统一编号: ZJHC65-2019-0002

关于2019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15 18: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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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衢农发〔2019〕11号)精神,为推动水稻绿色增产技术示范推广,深入推进我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19年衢州市级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围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安全生产,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动高产优质品种、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现代组织方法、科学工作机制向面上辐射推广,集中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

二、创建原则

(一)水稻绿色高产创建示范片要求安排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

(二)示范地点要求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土地平坦、集中连片面积较大。

(三)绿色高产创建工作力度大,尤其是乡镇政府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行政和技术责任到位。

三、创建目标

2019年全市共建立千亩示范片30个,百亩示范方100个。

(一)百亩示范方:早稻平均亩产550公斤,单季晚稻平均亩产700公斤,双季稻平均亩产1100公斤,比示范片所在乡镇该作物的平均亩产增10%以上,并辐射带动面上均衡增产。

(二)高产攻关田:早稻亩产超过650公斤,单季晚稻亩产超过850公斤,双季稻亩产超过1150公斤。

四、工作重点

(一)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特点、生态条件,引进、试种、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品种,主推中组143、中嘉早17、嘉丰优2号、甬优15、中浙优8号、甬优1540、甬优12、浙优18、甬优9号、华浙优1号、甬优7850等品种。

(二)推广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加大技术的有机集成,大力推广应用水稻“两壮两高”栽培技术、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技术、早稻早播早栽促早熟增产技术、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等。

(三)加强技术培训拓展社会化服务。建立“县有技术专家、乡有技术骨干、片有科技示范户”的三级科技服务队伍,推动高产优质品种的应用、绿色高产高效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组织专家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开展各级高产创建技术培训。积极扶持示范片统一育供秧、统一烘干、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育苗栽插、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五统一”技术服务,促进技术全面入户到田。

(四)组织开展市级高产竞赛。为扎实推进全市绿色高产创建活动,2019年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以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高产竞赛,对达到规定指标要求的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进行奖励。

1.奖励范围:全市各级农技推广部门组织实施并经过市级统一标准组织验收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示范方内外均可)。

2.奖励对象:组织参加绿色高产创建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实施的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示范方内参与高产示范攻关的农户。

3.获奖条件:1)高产示范方面积核心方100亩以上,高产攻关田面积1亩以上;(2)经过市级统一验收高产示范方:早稻平均亩产超过550公斤,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超过700公斤,双季稻平均亩产超过1100公斤;高产攻关田:早稻亩产超过650公斤,单季晚稻亩产超过850公斤,双季稻平均亩产超过1150公斤。(3)双季稻包括早稻+连作晚稻,示范方两季必须为同一片田,高产攻关田两季必须为同一田块。

4.奖励标准:1)高产创建奖:达到获奖条件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高产示范方第一名各奖5万元,第二名各奖3万元,第三名各奖2万元;达到获奖条件的单季晚稻高产示范方第四名奖1.5万元,第五名奖1万元。(2)高产攻关奖:达到获奖条件的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高产攻关田第一名各奖1万元,第二名各奖0.8万元,第三名各奖0.5万元。

5.奖励程序。1)申报。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备案。(2)参与高产创建的单位(个人)于水稻收割前3天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填写《2019年水稻产量验收申请表》报市农业农村局。(3)产量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产量验收。水稻百亩示范方,选择有代表性的连续3块田,每块田面积1亩以上,收割机全田实割,将测产结果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取平均值代表示范方验收产量,产量计算按《浙江省水稻产量验收办法》执行。高产攻关田面积要求1亩以上,收割机全田实割,产量计算按《浙江省水稻产量验收办法》执行。(4)奖金使用。高产示范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方种植农户的物化补助、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测产验收等。高产攻关田的奖励资金应主要奖励参与高产攻关的种植农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高产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搞好统筹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扶持。各地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农业农村部水稻高产创建和省级水稻高产创建等相关资金,重点向高产示范片倾斜。

(三)强化培训指导。各地要成立高产创建实施小组,明确一名组长,并牵头组织一个包括栽培、植保、土肥、农机等方面优势互补的团队,每个片都要明确一名技术责任人,在生产的关键时期、关键环节,采取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室内培训与现场示范相结合、骨干培训与普及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对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力度。

(四)强化示范宣传。各地要广泛开展现场观摩,大力宣传高产创建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对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引导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共同关注高产创建,营造高产创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每个示范片要树立标牌,标牌要求简洁耐用,内容规范,支架稳固,并全程放置,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宣传效果。

(五)强化项目管理。各地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支出。认真做好产量验收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测产,确保产量真实,杜绝虚报浮夸。项目完成后,各地应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报送绩效情况总结。

本意见自2019年11日起施行。

 

 

 

 

 

附表1.2019年水稻高产示范竞赛申报表

2.2019年水稻产量验收申请表

3.2019年水稻产量验收结果表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2日

 

附表1

2019年水稻高产示范竞赛申报表

申请单位(个人):(盖章)                           年  月  日

水稻类型

(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


申报类别(示范方/攻关田)


实施单位或农户


实施地点(县乡镇村畈)


种植面积(亩)


播种时间


品种


主推技术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附表2

2019年水稻产量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盖章)                           年  月  日

品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水稻类型


种植面积(亩)


理论产量

(斤/亩)


计划验收

时  间


 

 

(简要说明水稻产量验收原由,限300字内)

 

 

 

 

 

 

 

 

附表3

2019年水稻产量验收结果表

 

申请单位


水稻品种


水稻类型


田块地点


验收面积(亩)


田块编号:

田块面积:     亩

田块产量:     公斤

亩产:      公斤/亩

田块编号:

田块面积:     亩

田块产量:     公斤

亩产:      公斤/亩

田块编号:

田块面积:     亩

田块产量:     公斤

亩产:      公斤/亩

测产方平均亩产:     公斤/亩

验收意见:(包括对组织验收概况、水稻栽培情况、穗粒结构等的简述,验收方法、产量等的具体叙述)

 

 

 

 

组  长:  (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

组织

单位

意见

 

 

 

 

(公   章)

年月日

 

 

 

测产验收田块产量情况

 

测产田块地址


测产田块(农户)编号




湿谷重量(公斤)




湿谷中随机取样重量(公斤)




去除空秕粒、杂质、晒干后称重(公斤)




水分测定仪测定出的含水量(%)

1




2




3




平均




种子标准水分测定法测得其含水量(%)




稻谷标准含水量的净稻谷重量(公斤)




折干率(%)




田 块

面 积

平方米




(折合)亩




实际亩产(公斤/亩)




面积测量人

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称/职务

签  名